本報記者 孫彥川 通訊員 趙 江
云南地處西南邊陲,是集邊疆、山區、多民族特征于一體的省份,民政工作任務十分繁重。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民政系統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赴云南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建立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加強未成年人保護,譜寫了新時代民政工作的云南篇章。
救助體系分層分類 兜底保障精準有力
制度先行管長遠。2012年以來,云南省加快制度建設步伐,打出一系列組合拳,協調推進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精準落實。為提升社會救助協同能力,建立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為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建立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機制;為明確部門職責,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為精準開展核對工作,建立社會救助信息共享機制,并改進和創新社會救助對象認定方法;為爭取更多財政支持,建立省、市(州)、縣三級共擔的社會救助資金籌措和保障機制;為確保制度精準落實,建立社會救助監督檢查長效機制。
2014年11月,《云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的出臺,更是為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搭起了“四梁八柱”。以這一實施辦法為統領,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出臺《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2016年出臺《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云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于2020年出臺《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逐步形成。
十年來,云南省農村低保標準從2012年的每人每年1674元提高到2022年的5343元,增長219%;城市低保標準從每人每月288元提高到700元,增長143%;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910元,較2012年每人每月104元增長7.75倍;根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不同,每月還發放不同檔次的照料護理費;臨時救助年度累計救助封頂線提高到當地城市低保年標準的6倍。同時,適當擴大社會救助覆蓋范圍,將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于急難型臨時救助對象給予48小時內“先行救助”,61.44萬名困難殘疾人和48.49萬名重度殘疾人享受到兩項補貼,每年平均有441萬名困難群眾得到經常性生活救助,75.8萬人次得到臨時救助,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升。
數據跑腿提效率。云南省大力推廣使用“政府救助平臺”和“一部手機辦低保”,低保申請、查詢、核對、公示、投訴舉報等實現“掌上辦”“指尖辦”。特別是在審核環節,省民政廳緊扣家庭人口、收入、財產3個低保對象認定的基本要素,推動核對平臺信息共享,現已與公安、人社、自然資源、殘聯、醫保等13個部門的21項信息實時共享。2021年以來,全省累計受理22.8萬多件救助申請,對13萬余戶、43萬余人次實施救助,困難群眾申請救助實現 “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2020年,云南省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任務圓滿完成后,全省保持過渡期內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繼續落實好低保剛性支出扣減、救助“漸退”等惠民政策,確保政策銜接到位、幫扶力度不減,促進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得到鞏固拓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有效實施。民政部門與鄉村振興部門按月進行數據比對,聚焦86.2萬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開展排查,將其中符合條件的40.3萬人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剩余45.9萬人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范圍。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云南省采取低保對象暫停退出、打破臨時救助戶籍限制、加快社會救助資金審批發放進度等措施,及時對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實施救助,累計臨時救助110.9萬人次,其中因疫情實施臨時救助13.2萬人次。2022年6月,云南省民政廳印發《關于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助力穩住經濟大盤的通知》,切實保障好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提升服務質量 開創養老新局面
2012年以來,云南省委、省政府一以貫之抓養老,連續11年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列為民生實事項目,把養老服務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對市(州)黨委、政府的綜合考評事項。
——修訂實施《云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制定出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施方案、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支持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等40多個政策文件,法規政策的集成協同效應明顯增強。
——基本建成覆蓋縣、鄉、村三級的農村養老服務網絡,并持續組織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提升行動,完成1.08萬個隱患點的整治。實施“康養云師傅”培訓工作計劃,培訓養老護理人員3.5萬人次。
——推行養老機構綜合責任險,省級每年安排500萬元對養老機構進行補助,持續提升養老機構的風險應對和善后處置能力,降低養老機構運營風險,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根據《云南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以溫泉康療、鄉村休閑、民族醫藥、生物保健等云南特色優勢和養老旅游資源為依托,打造了與之相匹配的社區型、鄉村型、景區型、酒店型、養老院型旅游養老業態。
“十個指頭彈鋼琴”,產業政策引鳳來。云南省全力建設高質量養老服務體系,統籌社區居家和機構互補發展、城鄉均衡發展、民辦公辦同步發展,并制定印發《云南省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管理基本規范(試行)》《云南省養老機構照護標準(試行)》等6項標準,推動養老服務水平提升。十年來,云南省籌措安排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補助資金57.46億元,積極推進養老服務“放管服”改革,制定了土地、稅費、補貼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同時,對民辦養老機構的建設、運營、保險等實施補助,極大地激發了養老市場活力。截至目前,全省有養老機構1168所、社區養老設施(站點)1.07萬個,失能特困供養服務機構實現縣域全覆蓋;養老床位總數達18萬張,比2012年增長227%。
近年來,云南省還探索醫養結合,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開設醫院或醫務室,推進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機構簽訂正式合作協議。目前,全省醫養結合的養老機構達148家,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簽約率達98%,照護服務能力大幅提升。這其中,昆明、曲靖、西雙版納的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工作得到大力推進,建成醫養結合機構122個,醫養結合床位3.5萬張,從業人員1.6萬余名。
建立健全保障制度 呵護幼苗健康成長
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強則國強。云南省政府高度重視兒童福利工作。十年來,先后印發《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省級多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等,全方位、多層次對兒童關愛保護和保障工作進行部署。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兒童福利機構37個、兒童之家1.4萬余個、未成年人保護機構60余個;配備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1700余名、村(社區)兒童主任1.5萬余名,實現了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多次分級分類舉辦業務培訓班,先后編印下發《兒童督導員工作指南》《兒童主任工作指南》《兒童福利法規政策文件匯編》等資料,著力提升兒童保護工作隊伍的服務能力和水平。
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為了消除關愛保護盲區,云南省民政廳多次組織市(州)、縣、鄉三級民政部門開展“合力監護、相伴成長”、兒童福利信息動態管理精準化提升年等專項行動,并督促各地在春節期間加強探訪看望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開展“親情連線”等多種形式的關愛服務,確保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有人監護。為提升信息精準化程度,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常態化走訪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并將符合條件的兒童及時錄入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進行動態管理。
除保障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外,云南省持續開展助學工作,對年滿18周歲仍繼續就讀全日制本科、專科、高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及攻讀碩士學位的孤兒,給予每人每學年1萬元資助。2021年,云南省又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契機,將助學工程資助范圍拓展到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對當年參加高考且考入全日制本科及在大中專院校就讀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一次性給予每人2000元就學補助。同年6月,云南省將未成年人保護納入“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受理范圍。
十年藍圖為“大計”。2022年6月,云南省政府印發《云南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提出70項主要目標、87項策略措施,擘畫了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高質量發展的藍圖,為孩子們健康快樂安全成長撐起一片藍天。
回首十年,云南民政為新時代云嶺大地的經濟社會發展貢獻了民政力量。展望未來,云南民政工作將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政治機關建設,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為使命,以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根本目的,不斷補齊民生短板,增進民生福祉,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