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通過視頻會議的形式,舉辦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立項單位培訓會。122個承接主體的法定代表人或項目負責人約230余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期間,自治區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負責人就社會組織如何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實施購買服務項目、提升購買服務能力等方面進行了講解,明確了受益對象篩選、服務內容標準、資金使用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服務期限和績效評價等事項。第三方事中監管機構對購買服務事中監管系統的操作流程、填報內容、服務確認、抽查回訪以及財務管理進行了講解。
會議要求,各承接主體要充分認識政府購買服務的意義,樹立責任意識,強化契約精神,履行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將服務內容落實落細,達到把錢花好、把事做好、把服務項目完成好的總體要求。
據了解,2014年以來,為培育扶持社會組織,提升社會組織參與市場競爭和服務社會的能力,自治區民政廳持續投入1.54億元用于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先后有1180家(次)社會組織通過政府采購成為承接主體,為困難群眾提供居家養老、日間照料、家政服務、心靈慰藉等服務,不僅有效增強了社會組織的“造血”功能,提升了服務能力,而且打通了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累計受益群眾近30萬人次。(何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