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市深入開展“社區好人”“最美鄰居”等評選活動,團結友愛、守望相助的文明風尚在社區蔚然成風。
全省共有養老機構1556個、養老床位14.45萬張。
四平市開展“陪你一起成長”為主題的關愛留守兒童公益活動。
德惠市慈善會開展“慈善救助圓夢大學”活動。
各地開展居家老年人巡訪關愛百千示范行動。
民生兜底保障更加有力
持續提高困難群眾保障水平。將“全省各地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各地城鄉低保保障標準不低于省定最低指導標準”事項納入2021年度全省民生實事和省政府重點目標責任制任務。2021年,全省下撥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41.4億元,保障城鄉低保對象90.3萬人,平均保障標準分別達到月人均612元和年人均5335元,分別較上年提高12%和22%。保障城鄉特困供養人員8.5萬人,城鄉平均基本生活標準達到年人均11176元和7692元,分別較上年提高25%和28%,提標幅度創歷史新高,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顯提升。
積極推進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印發實施《吉林省民政廳關于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著力強化政策幫扶、分類幫扶、精準幫扶、主動幫扶、統籌幫扶、社會幫扶、智慧幫扶“七個幫扶”。持續落實“收入豁免”“支出核減”“單人戶保障”“低保漸退”等政策,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搭建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平臺,通過共享醫保、殘聯等部門的數據,將112萬低保、特困、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納入監測范圍,將21萬已脫貧人口納入農村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給3.1萬已脫貧人口臨時救助,防止返貧的安全網織得更密更牢。
有序推進社會救助綜合改革任務。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開展救助對象認定方式、審核確認權限下放、社會救助城鄉一體化、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統籌社會救助資源等5個方面省級試點,37個縣(市、區)完成權限下放。全面落實《特困人員認定辦法》,適度放寬“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等方面的認定條件,實現應救盡救。積極推進“先行救助”、異地救助,累計救助13.5萬人次。
城鄉社區治理成效更加顯著
全面推廣長春市長山花園社區“六治工作法”。堅持黨建領治,建成社區網格黨群服務站2613個,設立網格黨支部或黨小組10765個,打通了黨組織服務聯系群眾的“最后一公里”。深化居民自治,按照每3000—4000戶劃分一個社區,每300—500戶劃分一個網格標準,劃分城市網格1.99萬個,配齊網格長、樓棟長、單元長近45萬人;1352個社區建立健全重大事項黨組織提議、“兩委”商議、黨員群眾代表審議、社區公示決議“四步議事法”。抓實服務善治,全面建立社區服務制度,實行領辦、代辦、錯時服務,實現1594個城市社區全覆蓋。推進平安法治,全省有1480個社區建立完善居民自治章程;著眼促進基層矛盾糾紛有效化解,建立健全居民委員會下設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實現所有城市社區全覆蓋,成功化解各類家庭糾紛、鄰里糾紛等2.8萬件次。崇尚文化德治,累計打造社區紅色文化陣地1196個,持續開展“幸福杯”社區風采秀系列活動,舉辦大型群眾性文藝匯演、書畫攝影作品展等活動3700余場次。893個社區建立道德評議機制,“社區好人”“最美鄰居”“最美家庭”等評選活動常態化開展。促進社會共治,1635家社會組織與社區結成共建對子2538個,1144個城市社區建立社區志愿者服務站,居民志愿服務團隊總數達到4244個、36.8萬人,728個社區依托愛心超市建立志愿服務積分獎勵機制。累計開展關愛服務老年人、兒童、殘疾人活動3.6萬次,惠及群眾88.6萬余人。評選了207個社區治理示范單位,為全省社區建設提供了標桿。
第11屆村(居)委會換屆任務圓滿完成。全省9338個村民委員會、1594個居民委員會,實現如期換屆率100%,一次性選舉成功率100%,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一肩挑”比例100%,是組織和群眾最滿意、最認可的一次換屆。全省新一屆社區居委會干部平均年齡37.5歲,比上屆下降了3歲;本科以上學歷人員5427人,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比89.3%,比換屆前提高10個百分點。新當選的9338名村委會主任中,創業致富帶頭人4558人、外出經商務工人員364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576人、本鄉本土大學畢業生259人、復轉軍人612人,分別比換屆前提高了2至4個百分點。
全力推動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將“社工崗”納入全省性督察考核計劃,召開全省城鄉社區治理暨“社工崗”工作現場推進會議加大推動力度。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保險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導各地按城鎮職工標準落實“五險一金”。目前全省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共18100人,同比增加8400人,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進一步壯大;建立“三崗十八級”等級薪酬績效機制,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月平均薪酬達到4700元,同比增加近2000元。
養老服務供給更加高效
積極推進居家老年人巡訪關愛工作。重點針對獨居、空巢、留守、特困、高齡、失能、重殘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開展巡訪關愛。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省69個縣(市、區)建設示范點鄉鎮(街道)281個,建設示范點村(社區)1282個。全省累計走訪18.8萬戶老年人家庭,采集老年人數據19.5萬人,巡訪8類重點老年人13.4萬人。
加快推進基本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新增社區養老設施建筑面積5.8萬平方米、規劃面積11.2萬平方米。安排省級福彩公益金5140萬元,支持80個公辦養老項目建設,有力提升公辦養老機構服務能力;全省縣(市)基本建成針對特困失能人員供養機構,特困人員實現應養盡養;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50%。
全面推廣“文養結合”幸福養老新模式。深入推進老年教育工作,2021年安排資金300萬元,支持77個單位開展“文養結合”試點;連續3年累計投入資金800萬元,支持試點單位194個,推動建立高校老年課堂16個,社區老年大學52家,累計服務老年群體超過200萬人次。
著力提升社區養老服務水平。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或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政府以低償或無償方式提供服務場所、發展指導等幫助,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支持其發展。全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委托運營、延伸服務、資源共享等服務模式已基本成型,現有供應商3000余家,年服務老年人近300萬人次。
大力改善農村養老服務條件。繼續實施農村助浴項目,安排省級福彩公益金700萬元,支持161個農村福利服務中心和農村互助養老站(點)改善洗浴條件。截至目前,已連續3年累計投入2100萬元,實現全省所有農村福利中心和現有互助養老站(點)全覆蓋,有效地解決了農村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洗澡難問題。切實加強農村互助養老設施建設,利用撤并學校、農村福利中心、集體房產等閑置資源建設農村養老服務大院等互助養老服務設施,采取“政府支持、部門幫扶、村上自籌、社會捐助”相結合的辦法籌集建設資金,對收住老年人的農村互助養老站(點)參照小微養老機構給予運營補貼。目前已建設農村養老服務大院4671個。
未成年人關愛保護更加精準
健全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調整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委員會。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明確39個成員單位職責,召開省未保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高位推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落實。建立并完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制度,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全省17個兒童福利機構和51個未成年人保護機構認真履行國家監護職責,1400余名孩子在機構內生活成長。全省配備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1035人、村(社區)兒童主任11432人,4100余名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15.8萬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納入政府關愛保護范圍。扎實開展孤兒助醫助學項目,對孤兒醫療康復實行全額兜底保障,對考取大專院校的孤兒每年發放1萬元助學金。持續推動“社工+兒童主任”精準關愛服務模式,強化專業化、精細化、精準化關愛服務,累計開展1100余次監護教育,介入指導823個家庭,參與實施勸誡103名監護人115次,101名兒童的監護情況得到改善。
社會組織監管更加規范
著力推動社會組織“放管服”改革,全省1424家行業協會商會完成脫鉤改革,進一步釋放和激發了行業協會商會活力。社會組織監督管理持續強化,對全省1105家“僵尸型”社會組織進行集中清理整治;深入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清理規范工作,減免企業負擔近2000萬元。社會組織執法工作得到加強,實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累計打擊整治52家非法社會組織,社會組織生態空間得到凈化。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質量實現新提升,5個縣(市、區)成立社會組織聯合黨委,14家省級社會組織達到“黨建創新示范基地”創建標準。社會組織服務大局作用更加突出,啟動160余個公益幫扶項目,提供資金和物資近2400萬元;持續實施“吉心工程”項目,救助貧困心臟病患者2529人;持續實施“寶貝回家”項目,成功幫助8121名被拐、被遺棄或走失兒童重回家庭懷抱;幫助農民銷售3000余萬元特色農產品,惠及120多個村;組織會員企業在吉投資累計達800億元。出臺《吉林省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年)》,促進社區社會組織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中更好發揮作用。
慈善事業發展和社工站建設更加快速
積極推動慈善立法工作,省人大啟動《吉林省慈善條例(草案)》審議工作。規范引導慈善組織依法開展公開募捐,審核發布31項公開募捐方案備案。
創新優化銷售渠道,截至2021年10月,全省共銷售福利彩票20.05億元,籌集公益金6.36億元。
持續開展慈善救助“圓夢大學”活動,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中被大學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每人給予3000元資助,實現省級對困難考生救助的全覆蓋。全省各級慈善組織共籌集使用資金1049.7萬元,救助困難學生3040人,榮獲2020年度中華慈善品牌項目。全力推進“慈善助醫”項目,截至10月31日,累計使用資金313.04萬元,救助困難患者1472人。加大對困難群眾藥品需求的援助力度,截至10月31日,共發放價值約6100萬元的藥品,救助困難患者5399人(次)。啟動“幸福家園”村社互助工程助力鄉村振興,截至10月31日,平臺已認領862個村社,發布項目115個。
加快推進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把“全面啟動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設立工作”寫入了2021年省政府工作報告,并納入2021年省政府重點工作目標責任制。截至目前,全省共投入資金2490萬元,設立鄉鎮(街道)社工站262個,“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社會組織實施”的建站模式和全省“縣(市、區)社工指導中心、鄉鎮(街道)社工站、村(社區)服務點”三級建站體系基本形成,分級培訓、督導、評估體系初步建立。
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更加溫馨
全力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保障。加大街面救助力度,主動與交通、公安、衛生、城管等部門聯動,將巡查重點放在車站、建筑工地、繁華地段、地下通道、橋梁涵洞、城鄉接合部等生活無著人員集中活動和露宿區域,累計救助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和其他行動不便人員2萬人次。開展流浪救助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評估工作,聯合省公安廳、住建廳、衛健委等部門成立3個評估組,對全省19個救助管理機構和10個托養機構進行了專項行動評估,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積極開展救助管理機構“6·19開放日”活動,提高了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滿意度。
全力推進婚姻登記改革試點。打破戶籍限制,確定長春地區在全省先行開展結婚登記“省內通辦”工作,為全省開展通辦工作提供遵循。從10月8日起,長春市正式實行結婚登記跨區域辦理。啟用新版婚姻登記信息系統,增加指紋采集、人臉識別、電子檔案等多項功能,全省婚姻登記檔案實現電子化。完成1000余萬條婚姻登記數據的遷移工作,在省網上辦事大廳(吉事辦)實現了婚姻登記電子證照功能。
全力改善殯葬管理服務質量。開展殯葬業價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設施建設經營專項整治,整肅殯葬服務市場秩序,促進殯葬行業健康發展。會同省精神文明辦向群眾發出文明祭祀倡議書,舉辦清明公祭活動,接待祭掃群眾243萬余人次,網上祭掃105萬余人次,開展代客、代替祭掃350多件,實現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目標。
全力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行“跨省通辦”,做到“馬上辦、就近辦、一地辦”。深入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截至10月底,全省為28.7萬困難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2.33億元,為32.8萬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2.62億元。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