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是黨和國家民生事業的重要方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政工作關系民生、連著民心,是社會建設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指明了新時代民政工作的內在本質、時代特征和在兩個大局中的職能定位,是民政部門奮進新征程的行動指南。對此,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李紀恒在《求是》撰文談了自己的學習體會。
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順義區舉辦第三屆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大賽暨2021年全國養老護理職業技能大賽順義賽區選拔賽。圖為參賽養老護理員模擬使用手杖協助老年人行動。民政部供圖
積聚多方民生保障力量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按照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要求,著力保障基本民生。
民生工作面廣量大,具有穩定性、連續性、累積性等特點。在我們這個14億多人口的大國,要保障好民生,光靠政府部門唱獨角戲,顯然還不夠。必須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廣泛動員各方力量,特別是發揮城鄉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聯動作用,匯聚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強大合力。為此,民政部門結合自身職責,下移重心、抓牢基層,積極為民生事業搭建多方參與的平臺。
激發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
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與服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托。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為群眾服務的資源和力量盡量交給與老百姓最貼近的基層組織去做,增強基層組織在群眾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
為此,民政部門著力建設好村(居)委會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斷完善基層群眾民主管理、民主協商、民主參與、民主監督和自我服務的體制機制,保障村(居)民依法依規對城鄉社區公共事務行使民主權利,充分調動基層群眾參與民生保障的積極性。
引導社會組織廣泛有序參與
社會組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健全社會參與機制,發揮有關社會組織作用。這對新形勢下積極營造社會組織發展的良好環境、動員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民生事業,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須協同推進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深化社會組織領域改革,完善社會組織扶持政策,健全社會組織綜合監管體系,開展常態化非法社會組織打擊工作,不斷暢通社會組織參與渠道,使越來越多的社會組織廣泛參與到民生事業中來。
目前,全國90多萬家社會組織分布在各個領域,通過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在提供養老、救助、兒童保護、殘疾人福利等民生保障服務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日益成為一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生力量。
建強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隊伍
社會工作者是為人民群眾提供社會服務的專業力量,必須建好社會工作平臺,發揮其服務民生的專業優勢。民政部門制定出臺激勵保障政策,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體系、評價體系,引導各省啟動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推動專業化、規范化社工平臺向基層延伸。
目前,各地6000多個社工站、近160萬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立足鎮街、深入村居,為困難群眾提供政策落實、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專業服務,增強了基層民生保障力量。全國2億多注冊志愿者、98萬個志愿服務團隊活躍在城鄉社區服務、救災、助殘等民生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