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閆 潔) 近日,安徽省民政廳會同省鄉村振興局下發《關于做好疫情期間臨時救助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工作,因病、因殘等原因長期無法就業的基本生活困難人員,以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高齡低收入老年人、孤兒、低保邊緣人口等,按不同標準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
《通知》提出,臨時救助可靈活采取發放一次性救助金或提供飲食、衣物等實物救助方式,切實發揮“救急難”作用。同時,進一步簡化救助程序,對因疫致困的救助申請,采取先行救助、后補齊材料的方式,提高救助時效;對經相關部門認定的受疫情影響的困難群眾,可以不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對其他申請對象,探索運用信用承諾制度,經初步判定符合救助條件的,由申請人作出承諾后快速予以審核確認,事后補充完善相關材料。
《通知》明確,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一般情況下應在3個工作日完成審核確認;情況特別緊急的,應在24小時內將臨時救助金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