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孫彥川) 近日,江西省民政廳修訂印發《江西省“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項目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一步優化項目就醫流程、簡化報銷程序,便捷照護服務。
《實施細則》明確了項目實施主體,省民政廳負責項目的統籌協調、指導督促和監督管理;設區市民政部門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結算核實、存檔備查等,承擔主體責任;縣(市、區)民政部門、兒童福利機構負責項目申請對象身份、醫療票據等申報材料的查驗。設區市民政部門負責本地區項目資金結算審批,并報省“明天計劃”辦公室備案,省“明天計劃”辦公室根據各地項目實施情況下撥資助資金。《實施細則》從便民利民角度出發,放開定點醫療機構資質限制,僅規定急危重癥和疑難雜癥在三級以上定點醫院進行診療。同時明確,對新撿拾的棄嬰,自公安部門出具撿拾證明一年內產生的治療費用,可申請“明天計劃”全額資助。
《實施細則》要求,省級民政部門對設區市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指導,結合相關資金檢查工作開展隨機抽查;市、縣級民政部門對本轄區項目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狀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項目質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