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 程 強
黨的二十大報告精辟概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提出必須堅持人民至上,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的人民性、科學性,是做好新時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和思想武器。福建省民政系統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奮力推進民政事業守正創新、高質量發展,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兜住兜準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線,在增進民生福祉上展現新擔當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分配制度”“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福建省目前有280余萬孤殘老幼等困難群眾,保障基本民生是增進民生福祉、促進共同富裕的應有之義。我們將堅決履行民生兜底的政治責任,全方位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讓困難群體共享發展成果。
強化擔當作為“兜住底”。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落實延保漸退等政策措施,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加快社會救助綜合改革,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落實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推進提標、提質、擴圍,不斷提升困難群眾生活品質。加大因災因疫等受困群眾救助幫扶力度,落實取消戶籍地限制、由急難發生地鄉鎮或縣級民政部門按急難型實施臨時救助等措施,確保基本民生安定穩定。
推進精準救助“兜準底”。細化實化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人口的認定辦法和幫扶政策,完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推進精準認定、精準識別。健全“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的主動發現機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強化部門數據高效協同共享,形成“監測-預警-處置-核查-救助”的閉環運作,實現從“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轉變。
實施溫暖救助“兜好底”。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創新“資金+物質+服務”救助方式。推進兒童福利機構轉型升級,加大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關愛保護力度,保障兒童合法權益。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全面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加快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保障質效。充分發揮慈善事業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廣泛動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關愛幫扶,推動全社會關心關愛困難群體的良好氛圍更加濃厚。
加快構建幸福養老服務體系,在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上彰顯新作為
黨的二十大報告要求“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優化孤寡老人服務,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截至2021年,福建省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到669萬,占總人口的16%,預計至2025年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我們將深入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快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幸福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滿足老年群體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
滿足剛性需求“?;尽?。高標準抓好《福建省養老服務條例》的貫徹執行,著力解決老年人用餐難、出行難、看病難等急難愁盼問題。聚焦高齡及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剛性需求,發展老年人養護院,提升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推動建立健全具有福建特色的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優化孤寡老人服務,加強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讓老年人都享受到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務。
提升服務水平“強質量”。大力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探索“社區+物業+養老”“家庭養老床位”等模式,鼓勵建設社區“嵌入式”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讓老年人在家門口享受專業化養老服務。統一全省養老服務設施等級劃分與評定,打造一批星級農村幸福院,推動鄉鎮敬老院轉型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著力提升農村養老服務水平。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養老服務發展,增加社會化養老服務供給,構建“基礎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選擇”的養老服務新格局。
打造創新品牌“促發展”。更加注重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調發展,創新打造“福見康養”養老服務品牌。引導養老服務業與教育培訓、健康等幸福產業融合發展,培育一批龍頭企業。推進老年用品和康復輔具產業發展,做強老年用品品牌。加快智慧養老建設,讓老年群體跨越數字鴻溝,樂享數字經濟和科技發展成果。
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在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機制上實現新突破
黨的二十大報告要求“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積極發展基層民主”。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和來閩考察期間,提出“遠親不如近鄰”“三個如何”等重要理念,為推進基層治理創新提供寶貴財富和重要遵循。我們將堅持黨建引領,發揮福建省紅色圣地、綠色寶地、發展高地、兩岸福地等優勢,健全完善基層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機制,進一步激發人民當家作主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發展基層民主,彰顯制度優勢。健全完善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建立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備案制度,積極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作用,指導村(社區)依法制定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完善基層協商民主體系,健全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建設,推進鄉鎮(街道)、村(居)等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更好地彰顯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優勢。
深化近鄰服務,激活主體作用。全面總結推廣黨建引領近鄰服務模式,在增強政府公共服務集約提供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實際、挖掘社區稟賦,充分發揮居民在鄰里互助中的主體作用,以“五助”服務為重點,完善拓展近鄰服務功能和內容,全方位提升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多樣性、可及性、安全性和持續性,積極打造和諧文明溫馨的幸福社區。
推進“五社聯動”,支持多方參與。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村委會)組織作用,健全完善以社區為平臺、以社會組織為載體、以社會工作者為支撐、以社區志愿者為輔助、以社會慈善資源為補充的現代基層治理行動框架,探索社區慈善發展模式,推動搭建“慈善+社工+志愿服務”平臺,提升社區治理的專業化、精細化水平,加快構建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共同體。
強化智慧賦能,提增治理質效。大力推進“區塊鏈+智慧社區”國家級創新應用試點,通過數據流通、共享和合作打通傳統社區的堵點、補齊短板,助力構建社區治理新模式。推動政務服務平臺向鄉鎮(街道)延伸,提高基層治理數字化、智能化水平,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充分考慮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特殊群體習慣,推行適老化和無障礙信息服務,保留必要的線下辦事服務渠道。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減輕村級組織負擔,讓基層更加集中精力服務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