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四川、青海、天津三個省(直轄市)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下發了地名普查成果驗收意見,標志著這三個省(直轄市)報送的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成果已經通過了國務院地名普查辦的全面審核和入庫驗收,這也是全國第一批通過審核驗收的省級普查成果。
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名普查成果進行質量審核和入庫驗收是確保普查成果質量和規范開展普查成果轉化利用的重要環節,國務院地名普查辦按照《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驗收辦法》和《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成果數據入庫驗收辦法》要求組織開展審核、驗收工作。各地普查辦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特別是川、青、津等省(直轄市)普查辦專門派出技術人員來京對接,認真按照國務院地名普查辦整改意見加班加點進行整改,率先通過了審核驗收。國務院地名普查辦驗收意見希望三省(直轄市)繼續做好普查成果完善和轉化利用工作,更好地發揮地名普查成果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方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基礎作用。
自2014年開展的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目前已經進入最后沖刺階段,其余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名普查成果將陸續通過國務院地名普查辦的審核驗收。(國務院地名普查辦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