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全省低保標準確定調整工作,兜住兜準兜牢基本民生底線。
《通知》指出,低保標準確定調整工作對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大意義,要堅持共享發展、適度合理、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的原則,建立科學合理的低保標準確定調整機制。
《通知》要求,低保標準與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掛鉤,綜合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隨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長適度提高。
《通知》明確,低保標準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確定調整,每年啟動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需要調整的,原則上應在當年6月底前調整完畢。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將建立低保標準確定調整的評估督導機制,統籌并指導各地科學確定低保標準,促進保障水平地區平衡、城鄉協調、合理適度。
近年來,遼寧省深入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加強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力度。此次印發《通知》,將進一步規范全省低保標準確定調整工作,促進低保制度公平實施和健康可持續發展,讓遼寧振興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困難群眾。(根據遼寧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