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檢查是登記管理機關對社會組織實施有效監管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來,山東省民政廳順應信息化發展和優化政務服務要求,積極探索社會組織“年檢改年報”制度改革,通過制定《山東省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管理辦法(試行)》、委托第三方實施年報監測評價、加強年報服務和信用監管等措施,持續推動年報工作便利化和社會組織管理規范化,有力提升了社會組織監管效能。2023年,2276家省管社會組織年報率達到98%,再創歷史新高。
堅持黨建引領,優化年報內容。堅持黨建引領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認真落實“六同步”、“兩納入”、“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等黨建協同責任,不斷優化完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年度報告要求,將社會組織網站、微信公眾號、“兩壇三會”等情況納入年報內容,落實意識形態管理主體責任,引導社會組織把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融入社會組織運行和發展全過程,守牢政治底線,保持正確方向。
強化指導服務,提升提報質效。通過舉辦新成立省管社會組織負責人培訓班、山東省社會組織大講堂、錄制年報填報短視頻、制定年報示范文本、成立年報小組、開通電話熱線等方式,變“催你報”為“教你報”,使社會組織“一次通過”率顯著提高。對未能按時提交年報的社會組織做好記錄,跟進相應監管措施。
突出誠信自律,落實責任義務。聚焦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引導社會組強化責任意識,如實填報財務狀況和開展募捐和評比、達標、表彰、命名等活動情況,要求社會組織及其法定負責人對年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并主動公開年報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推動形成以社會組織誠信自律為基礎、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綜合監管機制。
嚴格年報管理,服務綜合監管。落實年報工作管理要求,采取列入檢查重點、財務審計、行政約談、列入活動異常名錄、行政處罰等措施,對不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提交年報和年報中發現問題的社會組織依法依規處理。對實行雙重管理體制的社會組織,在督促其將年報報送業務主管單位的同時,省民政廳向有關業務主管單位開放年報信息共享端口,方便業務主管單位對所屬社會組織實施有針對性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跟進監測評價,提供決策參考。委托第三方提供填報咨詢催報服務并對年報情況實施監測評價。2023年,對省管社會組織年報進行監測和量化分析,梳理出期末凈資產低于開辦資金、未按時換屆、財務會計報告邏輯錯誤等問題,客觀反映社會組織運行狀況,為完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政策、優化登記管理服務、強化執法監督提供了重要依據。(根據山東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