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慈善工作,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及時解決工作中面臨的重大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和《江蘇省慈善條例》有關規定,近日,省政府建立江蘇省慈善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長擔任總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省民政廳主要負責人擔任召集人,省委宣傳部等41個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由省民政廳分管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業務處室的負責同志擔任。
聯席會議主要職能是,在省政府領導下,研究完善我省慈善工作體制和機制,制定相關政策制度,適時向省政府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我省慈善工作,推動部門間的溝通與交流;擬定年度工作計劃,督查、考核成員單位和各地慈善工作落實情況,指導和推動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建立慈善綜合指標評價體系和區域慈善指數發布制度,發布年度慈善工作報告白皮書;加強慈善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推動社會工作與慈善事業融合發展,弘揚志愿服務精神;完成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席會議制度要求,根據《江蘇省慈善條例》有關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相應建立由有關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慈善行業組織參與的慈善工作協調機制。(根據江蘇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