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城鄉低收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2016年,重慶市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明確當全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或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補貼。
2019年4、5月,重慶市CPI中的食品價格指標均達到聯動機制啟動條件,經市政府同意,市發改委聯合民政等相關部門下發了《關于啟動我市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按4月份城市每人18元、農村每人15元;5月份城市每人24元、農村每人18元的標準對城鄉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補貼。該項政策基本消除了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帶來的影響,體現了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愛。(根據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