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大省優勢,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鼓勵社會力量進入養老服務領域,不斷提升養老服務質量,讓老人不僅有所養、而且還能養得好。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機制趨于成熟,社會組織和企業成為養老服務供給的主要力量,多層次、多樣化的服務格局基本形成。主要支持舉措:
一是加強土地供給保障。各地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對社會力量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采取行政劃撥方式供地,或者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規定公開出讓,但按照成本逼近法評估出讓底價,降低地價水平。
二是加強融資信貸支持。支持養老項目發行養老產業專項債券,用于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設備和提供養老服務。允許養老機構利用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辦理抵押貸款。通過招拍掛出讓方式取得的民辦養老機構用地,可確定為商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養老機構用地)。
三是加大稅費優惠力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免征水利建設基金;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四是提升床位補助水平。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床位進行建設補助,省級財政對自建房床位補助6000元/張、租賃房床位3000元/張,護理型床位在此基礎上分別提高2000元/張、1000元/張。市、縣(市、區)也有配套補助。(根據浙江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