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和省委、河北省政府《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助力全省鄉村振興,近日,河北省民政廳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農村社會工作的指導意見》,這是全國首個地方出臺的加快發展農村社會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導意見》提出,農村社會工作內容主要包括服務農村特殊人群、服務農村社區發展、助力農村脫貧攻堅。到2020年,每個鄉鎮建成一個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開發不少于2個社會工作專業崗位;有條件的農村應建立社會工作站(室);每個社區至少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
一是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充分挖掘有道德、有威望、熟悉當地民俗風情和文化特點、關注農村發展的新鄉賢,將其與鄉鎮(街道)民政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大學生村官一同納入社會工作專業培訓范圍,鼓勵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和社會工作學歷學位教育。培養選拔一支用得上、留得住的農村本地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加強與高校、社會工作行業組織等對接,通過實習實訓、培訓、督導、項目合作、對口支援等方式,建立試點實訓基地,推動當地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普及;通過定向委培等形式,加強社會工作相關專業學歷教育,支持農村地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二是推進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站點建設。依托鄉鎮辦公設施、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閑置農戶等,建立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站(室)。公開招聘具有社會工作教育背景或獲得社會工作資格證書人員,采取委托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運營等方式,配備社會工作專業團隊,充實基層民政工作力量,為推動農村社區發展奠定專業基礎,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構建多元化投入機制。采用崗位購買、綜合服務中心購買、專項項目購買或資助等方式,支持農村社會工作發展。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逐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整合公益慈善資源,發動企業、社會組織、新鄉賢等社會力量,拓寬融資渠道,構建多元化投入機制。
四是強化評估與監督管理。建立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庫,實現項目管理與預算編制有機銜接。完善由政府、服務對象、專業機構等協同配合的服務評估模式,促進農村社會工作向職業化、專業化、規范化方向發展。規范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程序,及時監測、評估項目進展和成效,加強績效評估結果應用,不斷提升承接農村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能力和水平。(根據河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