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海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全省村集體經濟“破零”工程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民政部門職能,9月10日,青海省民政廳印發了全省民政部門開展村集體經濟“破零”工程指導意見。
《意見》要求,各級民政部門按照“三年全覆蓋,五年上臺階”的總體規劃,堅持“黨的領導、村為主體、分類指導、著眼長遠”原則,履行民政職能,發揮指導作用,增強村委會凝聚力、號召力和組織力,調動農牧民發展村集體經濟積極性,為實現農牧民增產增收、村集體經濟穩步增長作出積極貢獻。
《意見》明確,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規劃部署,堅定打好村集體經濟“破零”這場硬仗的信心,進一步指導村委會增強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引領作用,持續推動村集體經濟“破零”工程落地落實。一是繼續加大村委會成員的教育培訓力度,培養造就一支政治強、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村委會骨干隊伍,為推動村集體經濟“破零”工程提供人才支撐。二是指導村委會將發展村集體經濟納入“三議一表決”、村級民主協商和民主評議村干部等工作中,充分調動農牧民參與發展村集體經濟的積極性、主動性,并強化村集體經濟陽光工程建設,確保村集體經濟“破零”工程健康開展。三是進一步做好村委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的換發或補發、日常管理、檔案管理和宣傳使用工作,特別要大力宣傳其在發展村集體經濟中的重要作用,暢通發展村集體經濟法人渠道,推動村集體經濟“破零”工程順利實施。四是會同組織、財政、農牧等部門,嚴格按照政策規定標準,確保村干部報酬和村級運轉經費足額落實兌現到位,為村集體經濟“破零”工程增添動力。五是簡化注冊手續、降低登記門檻,促進涉農專業經濟社會組織量質并舉發展,發揮其在促進農牧區經濟發展、農牧民增收、農牧業結構調整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意見》強調,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與組織、農牧、工商等涉農部門的有效對接,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力有序扎實推進,推動村集體經濟“破零”工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會同組織部門加大對軟弱渙散村級組織的整治力度,為村集體經濟“破零”工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根據青海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