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養等制度,是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兜底措施。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與自治區財政廳等部門聯合印發了《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攻堅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以下簡稱《計劃》),加強農村低保政策與扶貧開發政策的銜接,通過完善低保制度、提高低保補助水平等方式,助推脫貧攻堅。
《計劃》明確,要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動態調整時,把建檔立卡以外的農村低保對象等未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的人員作為重點。農村低保動態調整時,也要把因病、因殘、因災返貧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作為重點。
同時,健全低保對象認定方法。把因完全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無法通過產業或就業扶持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脫貧后又返貧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范圍。這其中包括因殘致困、因病返貧、生產條件惡劣、異地搬遷及“低保救助漸退”的群體。比如易地搬遷后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如暫時無就業和產業支撐導致生活困難,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可申請6個月的低保救助。
《計劃》還提出,要健全農村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今年年底前,全區農村低保平均標準要達每人每年3600元(含)以上,并在后續兩年按12%~15%的比例提高。同時穩步提高農村低保補助水平,2018~2020年,全區農村低保人均補助水平,按不低于10%的幅度調整,2020年要達到每人每月230元(含)以上。
《計劃》還進一步明確了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加強扶貧政策銜接等制度和措施。(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