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民政廳印發了《關于發揮民政職能作用推動鄉村振興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魯民〔2018〕107號),要求切實發揮民政在推動鄉村振興的積極作用,到2022年,民政各項服務保障體系全面建立,民政職能作用充分發揮,綜合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助力打造鄉村振興的齊魯樣板。
一是積極發展農村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重點培育發展農業領域行業協會商會,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專業經濟協會、農業科技類社會服務機構在促進農業“新六產”發展中發揮作用。大力培育發展農村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到2020年,每個農村社區不少于5個社區社會組織,每個行政村實現“一村一組織”。培育和發展農村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扎實開展社會組織“雙百扶貧”行動,引導志愿服務組織深入農村積極開展志愿服務。
二是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健全農村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逐步提高救助供養能力,穩妥推進特困人員供養機構社會化改革,到2020年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不低于50%。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小額臨時救助金由鄉鎮(街道)直接審批,切實解決貧困人口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
三是著力提升鄉村治理水平。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到2020年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基本建立,治理體制更加完善。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進一步完善民主選舉制度,加強村委會規范化管理,健全下屬委員會,實現村務監督委員會應建盡建。大力推進城鄉社區協商,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強村民自治領域涉黑涉惡問題預防整治,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穩妥推動多村一社區體制改革,完善“四社聯動”機制,積極推行“一窗受理、全程代辦”,推動公共服務向鄉鎮(街道)、農村社區拓展延伸,到2020年基本實現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全覆蓋。
四是探索推進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發展農村居家養老,加快農村幸福院建設,積極打造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推行農村多元養老服務模式,全面提升農村養老服務水平。力爭到2020年農村幸福院或日間照料設施服務功能覆蓋70%的農村社區,到2022年基本建立多層次、廣覆蓋、功能齊全、規范有效的新型農村養老服務體系。積極推進醫養結合,鼓勵引導基層醫療機構在日間照料中心、幸福院設置服務站點,為農村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防治等服務。建立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開展農村特殊困難家庭失能人員集中供養試點,切實解決農村貧困老年人基本生活困難和養老問題。
五是加強重點特殊群體關愛服務。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建設,完善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適度提升保障標準,推進各項關愛保護措施落地落實。加強基層兒童工作隊伍建設,實現鄉鎮(街道)兒童保護專干、村(居)關愛聯絡員全覆蓋。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聯絡人和定期探訪制度,重點開展以“五幫四查”為主要內容的關愛服務,到2022年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初步形成。全面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推動建立殘疾人長期照護體系,加強農村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減少外出流浪現象。
六是積極倡樹鄉村文明新風。結合實施德治工程,組織修訂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樹立新時代村風家風。完善紅白理事會章程,加強理事會成員培訓,推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促進移風易俗。全面實行結婚登記免費頒證和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引導婚姻家庭樹立健康婚戀觀。積極傳播優秀殯葬文化,倡導喪事簡辦、厚養薄葬,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陳規陋習和封建迷信活動。大力推進綠色殯葬設施建設,全面落實殯葬惠民政策,建立健全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到2020年城鄉公益性公墓覆蓋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到2022年節地生態安葬率達到60%。
七是調整優化區劃地名設置。有序推進撤縣設市、撤縣(市)設區,穩妥推進鄉鎮區劃調整,進一步完善城鎮布局,增強城鎮對鄉村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強行政區劃調整動議、論證、評估、決策全過程管理,嚴格執行區劃調整申報程序、標準條件,確保相關區劃調整符合人民意愿、經得起時代檢驗。加強鄉村地名管理,配合實施好鄉村記憶工程,將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地名納入各級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名錄,推進“齊魯地名,鄉愁記憶”品牌建設。(根據山東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