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寧波市政府購買服務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通知,確定2018年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項目。據統計,今年寧波市共有29家市級部門擬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項目72個,其中包括基本公共服務項目22個,社會管理性服務項目16個,行業管理與協調性服務項目15個,技術性服務項目14個,政府履職輔助性事項5個,購買資金近1400萬元。
自2016年寧波市實行統一的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以來,每年的項目數量曾上升態勢,資金規模不斷擴大,運作機制日趨完善。繼寧波市財政局公布《寧波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后,2017年又專門制定了《寧波市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強化對政府購買項目的目錄管理、績效管理和資金監管,優化購買服務實施流程。
寧波市民政局在做好社會組織日常登記管理的同時,不斷加強社會組織的規范化建設和能力建設,為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創造條件。
一是推進社會組織評估,不斷提升社會組織的治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目前寧波市市級社會組織參評后達到3A級以上的社會組織229家,占實有登記數的22%。建立社會組織評估等級與政府購買服務相掛鉤的激勵機制,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時將優先選擇有評估等級和高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
二是做好社會組織推薦性目錄編制,為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進行推薦,近3年來,經申請納入推薦性目錄的市級社會組織共計250家。
三是發揮民政部門專項補助資金的杠桿作用,做好項目示范。通過項目化運作,不斷提高社會組織的項目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為更好地服務行業、服務社會貢獻社會組織的專業力量。(根據浙江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