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委常委會先后兩次會議,分別研究通過了《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加強農村社區治理與服務的意見》。在去年江蘇省委省政府下發《關于加強城市社區治理與服務的意見》等文件基礎上,這兩個關于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綜合性文件將為推進全省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重要遵循。
去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下發后,江蘇省委決定分別就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分別出臺貫徹意見。省委省政府就城市社區治理圍繞城市社區治理和服務能力提升,提出“六強六化”的創新措施;就農村社區治理圍繞農村社區治理體制機制創新,提出“五優五實”的創新措施;并提出強化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補齊社區治理服務短板等要求,以不斷激發城鄉社區創新活力,完善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促進新階段城鄉社區治理服務的高水平發展。江蘇省還切實加強一些保障措施,在引導資金方面,在原有的省級財政資金1億元的基礎上,自今年起,省級建立專項資金逐年增長機制;在運轉經費方面,明確每年城市社區、農村社區的運轉經費保障標準分別不低于20萬元、30萬元。在加強社區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方面,明確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報酬不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不低于上年度所在縣(市、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村委會主任基本報酬原則上比照村黨組織書記標準執行等規定。
去年以來,江蘇省委省政府密集出臺關于基層社會治理的相關文件,已出臺基層基本公共服務功能配置標準、加強城市社區治理與服務的意見、創新網格化社會治理機制的意見等政策文件,還將研究出臺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加強農村社區治理與服務的意見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根據江蘇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