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黨建引領,推進共建共治。堅持黨中央舉旗定向和各級黨委引領抓總,確保城鄉社區治理在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發揮基層黨組織引領作用,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和支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工作的相關制度,及時幫助解決基層群眾自治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黨的路線方針在城鄉社區全面貫徹落實。推動基層黨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創新,擴大基層黨組織覆蓋面,引導基層黨組織強化政治功能、聚焦主業主責、轉移工作重心,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拓展共建共治共享主體,城鄉社區治理涉及各類主體和各種要素,只有環境共同建設、事務共同管理、成果共同分享,使各類主體在共建中凝聚カ量,在共治中形成認同,在共享中增進協同才能實現社區善治的發展目標。重點要培育扶持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吸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支持農村社區治理,引導社會資本、市場主體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投資城鄉社區服務業。拓寬共建共治共享渠道,加強基層政府、社區組織、市場主體和社會力量在社區治理過程中平等協作,促進行政機制、自治機制和協同機制在社區層面有效銜接。建立鄉鎮(街道)協商與城鄉社區協商聯動機制,創新城鄉社區協商形式,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協商格局。
二是深化改革實踐,注重示范創新。改革創新是新時代城鄉社區治理的根本動力。隨著我國經濟由高速發展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社會體制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創新,不斷推進城鄉社區治理自我完善和發展。充分吸納南岸治理經驗,把借鑒運用“三事分流”工作機制作為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重要方法,加強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及時解決城鄉社區治理中的熱點、重點、難點問題。深入領會“三事分流”精神實質和豐富內涵,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規范城鄉社區協商運行機制和流程,健全資金保障機制,著力在強化制度建設長效機制上下功夫。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發揮社區基金會和社區公益站的作用,整合社會和社區資源,資助社區開展自治活動和公益項目。要切實加大示范培育力度。要聚焦城鄉社區治理中涉及中央大政方針貫徹落實的重點問題、涉及體制機制的難點問題、涉及廣大居民切身利益的痛點問題開展試點探索,打造一批可借鑒、可推廣、可復制的改革成果。力爭到2020年,社區治理市級示范點實現區縣全覆蓋,覆蓋主城50%以上的社區,覆蓋渝西30%以上的社區。深入推動社區治理機制創新。發揮“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改革帶動作用,參與創建的實驗區要緊扣實驗主題,有效整合行政資源、社會資源和專業資源,形成系統化、立體化、差異化的城鄉社區治理創新態勢,為全市社區建設提供鮮活樣板。其他地區也要圍繞社區建設的重點課題,因地制宜地進行體制機制創新,推動本地社區建設提高到新水平。
三是加強政策研究,提升工作能力。城鄉社區治理工作創新性強、涉及面廣,大家要主動適應新形勢和新要求,加強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學習,增強指導工作、推動工作的能力。開展理論研究,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準確把握中國特色基層社會治理發展規律,科學制定本地區基層社會治理政策規劃,推動理論研究與實踐創新同頻同振。以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為統領,在重點領域加強研究、系統謀劃思考、認真扎實推進。要找準職能定位。要統籌推進基層政權建設、基層群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促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強化人員配置、加強政策研究、強化貫徹落實,結合中央要求和本地實際,科學分析社區治理各項工作內在聯系,合理把握各項工作推進節奏。強化宣傳引導,堅持內部挖潛和外部借力相結合,既要“強身健體”,最大限度加強自身建設,也要“聚智匯力”,最大限度凝聚有利于社區治理事業創新發展的“正能量”。加強與新媒體聯動,大力宣傳社區治理在保障民生、增進和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社區治理的典型經驗、成功案例和先進人物,形成多方位、多角度、立體化的宣傳格局,為社區治理創新發展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