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全省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針對全省社會組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大扶持培育力度、加強黨的建設、強化綜合監管、搭建服務平臺和完善保障機制等5個方面22條創新務實措施。旨在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省委九屆六次、七次、八次全會有關決策部署,加快解決河北省社會組織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推動全省社會組織實現高質量發展。
根據《若干措施》,河北省將積極推動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社會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及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加大對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政策資金支持等政策的落實落地,全力推進覆蓋省市縣三級的社會組織孵化基地(中心)的建設,大力發展社區社會組織,重點培育科技類、慈善類社會組織,在省和各市分別打造10家以上有一定知名度、作用發揮突出的品牌社會組織。《若干措施》還提出要持續提升社會組織黨建“兩個覆蓋”質量、加快構建社會組織領域風險防范機制、積極搭建社會組織服務平臺和全力支持雄安新區社會組織發展等一系列工作任務。
為確保措施落實落地,《若干措施》對各級各部門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堅持示范引領、注重宣傳引導和抓好督促落實等具體要求。(根據河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