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養老服務機構綜合保險托底作用,切實降低養老服務機構運營風險,進一步維護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合法權益,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在全市范圍全面推行養老服務機構綜合險,實現基本覆蓋。
養老服務機構綜合險保險對象包括全市所有的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養老服務中心(托老所),街道、鄉鎮及以上的綜合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以及城鄉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在該養老服務區域和服務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老人、老人家屬、參觀人員及訪客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當事人均可獲得賠償,最高賠償限額為30萬元。
養老服務機構綜合險由舟山市政府部門和養老服務機構共同出資“買單”:對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省級財政和縣(區)財政分別補助平均保費的三分之一;對營利性養老機構減半補助,其余部分由養老機構承擔。為順利推進工作開展,全市財政共投入資金達50多萬元。截至4月,舟山全市85家養老機構入住的4000多位老人、298家居家養老照料中心享受服務的老人,均獲得了免費投保,全市養老服務機構綜合險已基本覆蓋。(根據浙江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