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織密扎牢社會保障“安全網”,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近日,重慶市出臺《關于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政府為困難群體代繳養老保險費機制。
一是對含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且未滿60周歲的,由政府代繳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在認定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扶貧對象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二是自2018年—2020年,代繳對象按最低檔次標準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特困人員按照最低檔次標準全額代繳,其余代繳對象按最低檔次標準的70%代繳。
三是代繳對象自愿選擇按其他檔次標準參保的,仍按照最低檔次標準的代繳金額進行代繳,超過代繳標準的個人應繳參保費用由其自行負擔。
四是多重身份對象不重復享受補助,被民政部門和扶貧部門同時認定為代繳對象的困難群體,按民政代繳對象執行代繳。(根據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