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民政廳、公安廳聯合印發《關于打擊整治非法社會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對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進行安排部署。
《通知》強調,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是社會組織領域具有新的歷史特點的一場斗爭,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重要舉措。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必須敢于發聲,敢于亮劍,敢于斗爭。依靠黨的領導的力量、依靠法治的力量、依靠政府部門協同的力量、依靠綜合治理的力量來激濁揚清、扶正壓邪。
《通知》指出,此次專項行動打擊對象主要有兩類:一是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以及被撤銷登記后繼續開展活動的組織,包括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社會組織;二是未經登記、備案,擅自在境內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等境外非政府組織。重點打擊整治以服務國家戰略名義圈錢斂財和冠以“中國”“中華”“國際”等字樣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通知》明確,專項行動期間,全省各級民政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專項行動,依法對非法社會組織進行取締。公安機關負責查處未經登記、備案擅自在開展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對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依法開展調查和立案偵查,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對被取締或被撤銷登記后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組織和人員,依法采取相關處罰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對阻礙執法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公安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四個意識”,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充分認識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的重要意見。要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落實主要負責同志工作責任制,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為推動工作落實奠定組織基礎。為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省級層面成立了以省民政廳廳長李志勛為組長,民政廳、公安廳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并在省民政廳和省公安廳分別設立專項行動辦公室。
按照時間節點,甘肅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將聯合公安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分類打擊整治,集中取締一批非法社會組織,查處一批利用非法社會組織實施違法犯罪的活動的案件。加強與教育、人社、文化、衛生等業務主管單位的協調配合,健全以聯合執法檢查、非法社會組織信息通報、案件調查配合、法律責任追究為重點的協調機制。同時,認真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建立和完善非法社會組織治理長效機制,加強常態化管理,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扎實成效。(根據甘肅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