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散居孤兒等兒童福利機構外的特殊群體兒童(以下簡稱“特殊群體兒童”)關愛保護保障工作,四川省成都市多措并舉,積極構建“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關愛服務救助保護保障體系,制定了《成都市民政局關于建立特殊群體兒童巡查關愛工作機制的通知》,建立了特殊群體兒童巡查關愛工作機制。
主要措施如下:一是明確對象,精準保護。對轄區內的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散居孤兒建立和完善特殊群體兒童信息庫,確保精準定位到村、精準識別到戶、精準建檔到人,準確掌握其數量規模、家庭情況、監護狀況、身心健康等基本信息。
二是明確人員,落實任務。各區(市)縣鄉鎮(街道)、社區(村)確保各地兒童福利督導員和兒童福利主任配置到位,做到工作有人抓,任務有落實,并建立工作人員考核考評機制。
三是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各區(市)縣民政部門指導鄉鎮(街道)、村(社區)將特殊群體兒童關愛救助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充分發揮兒童福利督導員、兒童福利主任等崗位資源,整合力量,明確職責,建立特殊群體兒童巡查工作機制,開展特殊群體兒童全面排查、定期走訪等基礎性工作,及時掌握特殊群體兒童家庭、監護、養育、就學等基本情況,確保每月至少一次對轄區內每名特殊群體兒童進行巡查探望。
四是明確要求,及時保護。各區(市)縣依托兒童福利指導中心建立縣鄉兩級特殊群體兒童保護快速反應和處置工作機制,制定完善特殊群體兒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依托兒童福利督導員、兒童福利主任指導監督家庭依法履行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對轄區內發生的侵害特殊群體兒童行為及時發現,分類處置。
通過建立特殊群體兒童巡查關愛工作機制,落實了監護責任在家庭、關愛服務在社會、兜底保護在政府的要求,實現了特殊群體兒童的常態化管理和精準保護,切實保障了特殊群體兒童合法權益,增強了全社會兒童保護意識,營造了良好愛童護童氛圍。(根據四川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