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浙江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全力推進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特困人員33960人,其中城鎮2580人,農村31380人。特困人員整體集中供養率達到91.3%,城鄉供養率分別為89.3%和92%。全省共有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861個,其中取得養老機構許可的369個,機構床位共有10.41萬張,配有工作人員6600人,包括護理人員3957人。2017年1-9月,全省特困供養人員救助資金支出3.38億元,有力保障了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
一是完善特困供養標準機制。今年年初以省府辦名義出臺《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7〕1號),明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兩部分。其中,城鎮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不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的50%確定,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不低于當地城鎮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80%確定。據測算,全省現行的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分別達到城鄉低保標準的1.9倍和1.6倍。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參照省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執行,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按不低于 500元、250元、125 元的標準予以補貼。目前,杭州、湖州、紹興、金華、舟山、麗水等7個市已出臺了相關配套政策文件,完善了供養標準調整機制,按新標準,發放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補助金和護理照料補貼。
二是精簡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材料。根據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精簡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材料,申請人只需提供身份證并填寫一份包括誠信承諾和授權對其本人及其家庭進行經濟狀況核對的申請書即可。
三是加強特困供養機構建設。以全省實施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為契機,把敬老院納入養老機構統一管理,統一整治,并轉型升級為鄉鎮養老服務中心。2016年以來,各級財政共安排專項資金9億多元,對全省733家鄉鎮敬老院進行了設施改造,其中新建重建120多家,改造修繕560家,全省敬老院均達到房屋安全和消防驗收技術標準,特困供養人員的生活環境得到了很大改善。(根據浙江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