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要求,到2020年,甘肅省養老服務市場將全面放開,以不斷滿足老年群體持續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促進養老服務業更好更快發展。
《意見》在放寬準入條件上做了相關規定,首先降低準入門檻。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按“先照后證”簡化程序執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后,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設立許可。營利性養老機構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在同一許可登記地區設立的服務網點,符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條件的,可實行“一證多址”,經民政部門核準并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上簽注后,納入養老機構統一管理并享受相應的扶持和優惠政策。非本地投資者舉辦養老服務項目與當地投資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當地不得以任何名目對此加以限制。其次,放寬外資準入。在鼓勵境外投資者在甘舉辦營利性養老機構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開市場,鼓勵境外投資者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再次,精簡行政審批環節。加快推行養老機構申辦一站式服務,建立“一門受理、一并辦理”的網上并聯審批平臺,審批進度及時向社會公開,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申請設立養老服務類社會組織,符合直接登記條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不再經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在不斷優化市場環境上,《意見》還做了規定,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加快建立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機制,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經營者自主確定;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服務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合理確定,有關部門對其財務收支狀況、收費項目和調價頻次進行必要監管,同時加強對價格水平的監測分析。對于政府運營的養老機構,以扣除政府投入、社會捐贈后的實際服務成本為依據,按照非營利原則,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以公建民營等方式運營的養老機構,采用招投標、委托運營等競爭性方式確定運營方,具體服務收費標準由運營方依據委托協議等合理確定。另外,改革養老機構建設運營體制,研究制定促進政府投資設立的養老機構公建民營相關扶持政策和管理辦法,鼓勵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租賃等方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養老機構。改革公辦養老機構運營方式,鼓勵實行服務外包。需要政府兜底保障的特困供養對象及其他困難老年人,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改制后的公辦養老機構或社會辦養老機構供養。
另外,《意見》還對優先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盡快補齊養老服務短板,加快推進醫養融合發展,不斷豐富老年產品用品供給等方面做了規定。(根據甘肅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