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程序銜接。對新增貧困人口或返貧的家庭,按規定程序審核后,根據實際情況相應納入農村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制度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開發政策覆蓋范圍,并針對不同致貧原因予以精準幫扶。
二是加強對象銜接。將符合條件的因病致貧家庭、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納入低保范圍。以農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扶貧標準且尚未實現“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為主要指標,精準認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三是加強管理銜接。每年第一季度,縣級、鄉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全面開展農村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復核認定工作。納入扶貧建檔立卡范圍的低保對象名單及人數,增加由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共同確認??h級民政部門要將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名單提供給同級扶貧部門;縣級扶貧部門要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名單和脫貧農村低保對象名單、脫貧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及時提供給同級民政部門。目前,全省各縣(市、區)農村低保標準提前3年實現“與國家扶貧標準相銜接”的目標,全部達到或超過省定扶貧標準。(根據福建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