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民政廳轉發民政部《關于加強養老機構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結合全國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扎實開展全省養老機構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堅決遏制火災發生,保障老年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一是加強消防安全隱患檢查。要求各地加強養老機構消防巡查檢查,全面排查摸清消防安全底數,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職責,及時整改安全隱患,消除火災風險。
二是加強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要求各地養老機構強化用火、用電、用氣及易燃可燃物管理,嚴格禁止在臥室吸煙、在機構內生明火、使用大功率電器取暖等存在火災隱患的行為,加強對電熱毯等日常小電器的使用管理,人不在時做到“機電分離”。
三是加強消防安全設施建設。要求養老機構必須按照消防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落實維護保養、排查測試,確保建有率、完好率100%。督促養老機構盡快完成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整治工作。
四是加強安全防范宣傳教育。督促養老機構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演練,幫助老年人掌握逃生自救常識,增強老年人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有效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火災遇險的應急反應能力。(根據浙江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