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參照上年度重慶市居民消費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提高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確保不低于本年度低保標準的1.3倍。
二是參照重慶市日常生活照料費用、養老機構護理費用和最低工資標準,分檔制定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
三是新建和改擴建40個區域性集中供養服務機構,實施在線監管項目,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到25%。
四是啟動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等級評定和標準化示范創建工作,拓展鄉鎮敬老院服務功能,為低收入、高齡、獨居、失能、失獨等農村老年人提高社會化養老服務。(根據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