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廳始終堅持把妥善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作為最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實。2017年入冬以來,省民政廳科學謀劃、提前部署,統籌推進城鄉低保和救急難、冬春荒救助、“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赴基層走訪慰問和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等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
一、千方百計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
(一)及時足額發放城鄉低保資金。建立實施農村低保標準動態管理、“一年一調”機制。以國家扶貧標準為最低指導標準,并根據全省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物價水平合理確定全省農村低保指導標準,保障標準穩定提高,具有可持續性。截至2017年12月,全省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提高到3305元/人/年,129個縣(市、區)農村低保保障標準均高于上年度2952元的國家扶貧標準;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達511元/人/月。省級于2017年12月中旬提前下達2018年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補助資金71.74億元(其中,中央補助金54.01億元,省級補助金17.73億元),嚴格要求各縣(市、區)民政部門按月足額發放低保金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保證困難群眾節日期間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二)加大醫療救助力度。提前下達2018年醫療救助補助資金6.7億元。按照標準全額資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農村特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按照 70 元標準定額資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農村低保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農村特困人員、農村低保對象因患病就醫產生的門診費用,按照當地相關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自負部分給予醫療救助。取消救助起付線,提高封頂線到不低于10萬元,對符合轉診轉院規范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負擔費用給予救助。
(三)切實做好困難群眾解急救難工作。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聯合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加強主動發現,對于困難群眾發生的臨時性、緊迫性、突發性困難問題,及時啟動“救急難”工作機制,嚴格按照政策妥善給予救助。對于情況特別緊急的,先行救助,事后再補足審核審批程序,避免在節日期間發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和心理底線的極端事件。
二、多措并舉確保災區群眾溫暖過冬
(一)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省民政廳積極向民政部匯報災情,爭取民政部、財政部安排我省受災群眾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2.83億元,主要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冬春期間口糧、飲水、衣被、取暖等困難。目前,救助資金已分配下撥至縣級,省民政廳明確專人督促盡快將資金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確保不落一戶、不漏一人。在此基礎上,省級財政預算安排了2000萬元中央冬春救助配套資金,將于春節前后下撥,進一步幫助受災群眾解決春荒期間的生活困難,同時要求各州(市)按規定配套安排本級冬春救助資金,進一步做實做細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
(二)及時調撥發放過冬御寒物資。省民政廳于2017年12月初向重災地區、高寒山區安排調撥總價值1000萬元的過冬御寒物資10.4萬件,其中:棉被4萬床、大衣4萬件、衣服2.4萬套。各州(市)、縣(市、區)配套安排了17.52萬床棉被、5.86萬件大衣、9.55萬套衣服、7千床毛毯、7千噸大米、1.83萬桶食用油等物資。過冬御寒物資已全部發放到受災困難群眾手中,有效保障了高寒冷涼地區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三、認真組織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
(一)提早部署,加強宣傳。入冬前,省民政廳即部署全省各級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于2017年11月3日起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要求各地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與公安、城市管理、衛生等部門協作,聯合開展巡查和救助工作。充分利用各地廣播電視、新聞媒體、報刊、發放宣傳手冊等加大對救助管理工作的宣傳,營造全社會關注、關心、關愛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理解支持救助管理工作。
(二)部門協作,傾力救助。各地各級民政、公安、城市管理、衛生等部門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積極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加大對主要城區、街道、商業區、繁華地段、公園、建筑工地、城鄉結合部、危房、立交橋等開展拉網式巡查,發現流浪、乞討人員實施現場救助,對特殊人員實施勸導、引導、護送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對不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開展必要的救助,為其提供衣服、棉被、避寒物資、食品、飲用水、藥品。實施定期不期的巡察,特別注重雨雪、寒冷天氣、夜間的巡邏,有條件的救助管理機構堅持每天安排工作人員上街進行勸導、引導救助,及時核實救助人員身份,有序按排返鄉,救助管理機構實施24小時接待。
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月31日,我省各級出動工作人員21540人次、車輛6403臺次,勸離勸導街頭流浪乞討人員1989人次,實施街頭現場救助4864人次,接護送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927人次;對不愿意到站接受救助的人員,發放衣物2180套、鞋襪1986雙、毛毯棉被1635床、食品3275盒、飲水3872瓶;救治危重病流浪乞討人員104人次,接護送859人次特困情況受助對象安全返鄉。
(三)規范管理,確保安全。一是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各救助管理機構對水、電、燃氣、消防設施、門窗、鎖、廚房、各類倉庫、重要設備、易引發安全事故、消防通道、進出道路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消除隱患。二是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員崗位責任制,各救助管理機構均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每天進行相關設施設備、通道、器材等等的檢查,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狀態良好。三是加強值班,救助管理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四是配備消防設施。各救助管理機構,按照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器材。
四、深入基層走訪慰問重點優撫對象和受災群眾
1月22日至23日,省委省政府連續第34年在春節前派出慰問團,走訪慰問駐滇部隊和優撫對象,云南省軍區、省民政廳、省文化廳、省雙擁辦等相關單位組成的4個慰問團分赴楚雄、大理、麗江、迪慶、保山、臨滄、德宏、怒江8個州(市),走上邊防哨所,走到基層一線,走進重點優撫對象家庭,開展“奮進新時代?共筑強軍夢”迎新春慰問活動,把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懷和各族人民群眾的深情厚誼送到基層一線。
2月2至春節前,省民政廳將先后派出4個由廳領導帶隊的慰問組,分別赴昆明市尋甸縣、昭通市鹽津縣、大理州漾濞縣、紅河州金平縣和文山州硯山縣,走訪慰問受災困難群眾。每縣慰問經費10萬元,每縣慰問100戶,每戶發放慰問金1000元;每縣走訪慰問重災戶代表3至5戶,其余重災戶由當地黨委、政府代表省委、省政府進行慰問。
省民政廳還要求各州、市民政局及時組織開展好節日期間的走訪慰問工作,為駐滇部隊、重點優撫對象、軍隊離退休干部和災區群眾送上黨和政府的關懷。
五、切實做好低溫雨雪天氣應對防范工作
1月31日至2月6日,我省大部地區遭遇強降溫、低溫雨雪天氣,省民政廳提前發布預警信息,并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切實做好低溫雨雪天氣防范應對工作,妥善保障困難群眾溫暖安全過冬過節。
一是高度重視低溫雨雪天氣防范應對。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務必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逐級壓實責任,全力以赴防范應對低溫雨雪天氣,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千方百計保障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
二是切實做好災害應對準備。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嚴格執行24小時到崗值班制度,實時關注天氣變化,及時發布預警預報信息,建立完善應急聯動、物資儲備、啟動響應等工作機制,提前做好人員避險轉移、開放避難場所等各項防災備災工作,一旦發生災情,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快速收集上報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調運發放救災物資,妥善安排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三是全面加強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要求各地加強對福利院、養老院、敬老院、光榮院、軍休所、救助站等民政服務機構指導,科學制定防寒措施,確保能源供應、飲食安全,重點保障老弱病殘供養服務對象溫暖過冬。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民政服務機構安全運行和服務對象人身安全,堅決杜絕因取暖引發的安全管理事故。
四是加強值班值守。各級民政部門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實時跟蹤防范應對工作進展。1月31日—2月6日期間,實行低溫冷凍災害零報告制度。(根據云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