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和2018年全國民政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日前,浙江省民政廳印發2018年民政工作“四個年”活動方案,部署開展信息化水平突破年、養老服務提升年、社會組織創新年、基層基礎夯實年活動。通過實施“四個年”活動,進一步加強民政工作專業化、社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為推動全省民政工作走在全國前列、服務全省“兩個高水平”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一、大力推進信息化水平突破年。圍繞省政府“1253”公共數據共享體系建設要求,加快實施《浙江省民政信息化發展規劃(2017—2020年)》,推進民政數據標準化,完善民政業務信息系統,在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共享上持續加力,通過網絡受理、數據代跑、電子流轉等方式,構建功能集成、網上網下融合的民政服務體系,深化民政系統“最多跑一次”改革。重點推進完成數據共享交換中心(省民政廳數據倉)建設,制定民政信息化標準規范和民政業務數據工作規范,完成民政業務綜合工作平臺、決策分析平臺、各地民政服務平臺建設,推動適宜網上辦理事項實現網上辦理,進一步減少“跑腿”次數、減少辦事材料、減少辦理時間。落實“雙隨機”監管任務,創新民政系統事中事后監管方式。
二、大力推進養老服務提升年。推動養老設施布局更加合理,運營機制更加優化,機構養老質量明顯提升,居家養老服務顯著改善,養老服務補貼更加科學,社會力量主體作用發揮更加充分,標準化水平明顯提高,“文化養老”氛圍更加濃厚。提請省政府下發《關于深化養老服務綜合改革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意見》,進一步提高優質養老院床位比例,調整全省敬老院布局,改革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管理制度。提升居家養老服務水平,探索建立機構養老與居家養老的支持配合機制,打造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升級版,擴大助餐服務范圍,組織指導杭州、寧波、溫州、紹興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完善省級地方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完善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濃厚“文化養老”氛圍。
三、大力推進社會組織創新年。推進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政策支撐體系進一步完善,培育扶持社會組織力量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監管體系進一步健全,社會組織活力進一步釋放。在民政領域帶頭發揮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為民政對象提供更好服務。創新社會組織黨組織的設置方式,全省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率達到80%。力爭出臺《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辦法》,制定出臺《浙江省社會組織資金監管辦法》,推動修訂《浙江省志愿服務條例》。加強鄉鎮(街道)對社區社會組織的備案管理,大力發展各類慈善組織,推動建立健全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孵化機制。全面完成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和成效評估,引導社會組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完善社區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嵌入社區服務機制。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在社區協商中的主體作用,完善協商民主機制。發揮慈善組織和慈善項目助力精準脫貧的作用,30%以上的縣(市、區)建立慈善精準幫扶基地。
四、大力推進基層基礎夯實年。創新基層民政服務機制,加強基層民政機構隊伍建設,完善基層民政服務平臺,提升基層民政服務水平,為人民群眾提供及時、高效、專業的民政服務。推動省級《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出臺。加強基層工作力量,推動基層民政隊伍與不斷增加的民政工作職能適應,在民政事業單位和城鄉社區加快開發設置社會工作崗位,配備使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提升社會化服務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合理設立基層民政公共服務崗位,從事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優撫安置等基層民政相關工作。建立多形式、多途徑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做到每2年輪訓一遍。(根據浙江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