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全面建立低保漸退制度,推進兜底扶貧良性循環。全市低保兜底保障22.89萬人,占全市農村低保總數的40.03%。
二是實施“分戶計算”制度。針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靠家庭供養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行單人戶納入低保保障政策,解決重病、重殘等符合條件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1.3萬余名符合條件的重病、重殘未脫貧扶貧對象人納入低保兜底。
三是加大各類專項救助力度。將1.15萬人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及時納入特困供養救助。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及時納入臨時救助范圍,有效解決貧困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根據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