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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民政兜底脫貧工作開展情況”新聞發布會在貴陽召開

時間:2018-12-07   瀏覽量:128 次  來源:貴州省民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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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貴州民政兜底脫貧工作開展情況”新聞發布會在貴陽召開。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彭旻,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斌出席新聞發布會,通報貴州民政兜底脫貧工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貴州民政兜底脫貧工作開展情況

2015年中央和省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以來,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全省各級民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開發的重要論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大扶貧”戰略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兜底一批”職責,著力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創新舉措、狠抓落實,深入推進民政兜底脫貧工作,有效發揮了民政工作在脫貧攻堅中的積極作用。

一、堅持以脫貧攻堅統攬民政工作全局,建立健全民政兜底脫貧四大體系

一是切實扛起民政兜底脫貧的政治責任,進一步健全民政兜底脫貧組織領導體系。各級民政部門建立起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堅持至少每兩周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脫貧攻堅重大問題。二是聚焦脫貧攻堅總體目標,進一步健全完善民政兜底脫貧政策體系。制定印發《貴州省民政兜底脫貧攻堅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關于支持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參與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對全省民政兜底脫貧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三是壓實工作責任,進一步健全民政兜底脫貧責任體系。各級民政部門將各項民政兜底脫貧任務細化分解,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四是強化統籌調度,進一步健全民政兜底脫貧工作體系。健全民政兜底脫貧定期工作調度、考核評估、包片聯系、信訪處置、輿情報告、信息報告等制度,形成統一部署、統一調度、統籌督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民政兜底脫貧工作體系。  

二、堅決扛起民政兜底脫貧政治責任,充分發揮民政工作在脫貧攻堅中的“三個作用”

(一)強化民政工作的兜底脫貧作用。

1.健全制度機制,確保兜準底。健全低保對象精準管理機制。結合實施精準兜底行動計劃,建立健全以收入核查為核心,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縣鄉抽查為基本保障,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為補充的低保對象精準進入精準退出認定機制,形成了以低保標準和家庭經濟狀況為依據,進出有序,管理規范的農村低保工作格局,做到了應保盡保、應退則退、按標施保。健全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機制。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做到政策、標準、對象、管理四個有效銜接。從2017年起,全省低保標準超過扶貧線。創建民政部門和扶貧部門共同開展入戶核查、共同開展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共同開展鄉鎮審核“三共同”銜接機制,并定期開展農村低保對象和貧困人口信息比對,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兜底脫貧對象和其他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低保保障范圍。目前全省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25.6萬人,納入農村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保障的貧困人口達167萬人,占保障對象的71.6%,較大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健全完善低保相關政策,進一步強化低保兜底脫貧功能。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聯合制定印發《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對貧困人口納入低保給予政策傾斜,明確從收入抵扣、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特殊群體實施分戶施保、建立健全低保漸退機制等方面,強化了低保制度兜底脫貧功能。

2.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確保兜牢底。強化對深度貧困地區支持。制發實施《關于深入推進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民政兜底脫貧工作的實施意見》,將深度貧困地區作為各項民政項目和資金分配因素單列并加大權重。圍繞加強社會救助兜底、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夯實脫貧攻堅基層組織基礎、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等方面助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今年以來,省級下撥14個深度貧困縣和錦屏縣、羅甸縣困難群眾救助資金22.1億元、畢節試驗區15.1億元。強化對特殊困難群體救助保障。對農村低保對象中的老年人、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群體實施分類施保,在發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礎上,再按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20%-30%增發特殊困難補助金。目前,全省享受分類施保的特殊困難對象有143.4萬人。2018年,全省對農村低保對象中的60萬季節性缺糧戶實施糧食救助制度,發放救助糧3454萬斤。強化特困人員托底供養。目前全省共有農村特困人員8萬人,由政府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務、疾病治療、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殯葬服務等全方位保障。貴州省按不低于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1.3倍確定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20%、50%、100%分別確定特困人員全自理、半自理和全護理標準。全省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43%,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41.2%,均超過國家民政部要求的年度標準。對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采取簽訂照料護理協議的方式,提供日常看護、生活照料、住院陪護等服務。強化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救助保護。進一步編密織牢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救助保護安全網,縱向貫通省、市、縣、鄉、村,橫向聯接各相關部門,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救助保護工作聯動機制不斷健全完善,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監護、失學輟學、無戶籍等突出問題得到妥善解決。2016年以來共教育、訓誡、處罰2592名監護失職的留守兒童家長,通過兒童福利、未保機構臨時安置214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幫助6224名失學輟學留守兒童返校復學。截至目前全省留守兒童總量為52.4萬人,較2015年減少57.2萬人。強化急難救助。健全主動發現、快速響應、個案會商等救急難工作機制,有效保障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臨危機貧困的群眾基本生活。今年以來,全省共實施急難救助2099人,支出資金3783萬元。

3.穩步提高保障水平,確保兜好底。連續四年提高全省農村低保標準,2018年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達到3908元/年,最低一檔標準達到3876元/年。隨著低保標準提高,以低保標準為依據的特困人員供養標準、臨時救助標準也相應提高。2018年全省特困人員基本生活平均標準達到9776元/年,照料護理平均標準分別達到10111元/年。臨時救助標準均原則上保障救助家庭對象1至6個月的基本生活,對特殊急難情形的救助標準最高可達5萬元。社會散居和機構撫養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分別達800元/人/月、1300元/人/月。

(二)強化民政工作治理扶貧作用。

民主選舉質量提高,實現“能人”治村。換屆選舉將政治合格、群眾信任、“雙帶”能力強的脫貧攻堅帶頭人選進村委會班子。第十屆村委會換屆選舉新當選的村委會成員中,黨員占42.5%、平均年齡41.7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占總數的8.6%。民主協商不斷深化,拓寬群眾共商脫貧攻堅的渠道。采取民情懇談、社區論壇、專家聽證、群眾評議等多種協商形式,逐步實現基層協商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民主決策不斷規范,實現民事民定。健全村民代表會議制度,規范民主決策程序,農村的集體土地承包和租賃、籌資籌勞方案等重大事項都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進一步加強,自我管理作用有效發揮。深入開展村規民約示范村創建,各地普遍建立起以村規民約、村民自治章程為基礎的民主管理制度,涌現出600 多個村規民約示范村。民主監督進一步強化,有效推動村級事務管理公開透明。全面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村級重要事務全部納入監督范圍。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基本建立。2015年至2017年,全省共建成農村社區服務站17427個,覆蓋率達到99.65%。

(三)強化民政工作社會扶貧作用。

發揮慈善助力脫貧攻堅作用。高規格召開“貴州省第五屆慈善項目推介會”,現場募集善款2億多元助推脫貧攻堅。有效實施“善行貴州”系列項目。2015年以來,省慈善總會共募集慈善款物6.39億元。社會組織廣泛參與脫貧攻堅。引導社會組織采取產業扶貧、智力扶貧、健康扶貧、易地扶貧搬遷、商貿幫扶、捐贈幫扶、志愿幫扶等方式參與脫貧攻堅,2016年以來,全省社會組織共募集資金30億元用于脫貧攻堅。引導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參與脫貧攻堅。2015年以來,在33個縣(市)實施“三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計劃、“社工黔行”系列項目63個,運用社工專業方法服務困難群眾8萬余人。   

三、堅持聚焦脫貧攻堅“四場硬仗”,助推易地扶貧搬遷和“三保障”

一是加強社會救助與易地扶貧搬遷的有效銜接,推動貧困移民搬得出。用足用好城市低保等社會救助政策,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搬遷移民按政策按程序及時納入城市低保等社會救助范圍,確保“應保盡保”。今年以來,全省共將12.6萬易地扶貧搬遷困難群眾納入城鄉低保保障,其中納入城市低保4.49萬人。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貧困移民一次性臨時救助政策,“十三五”期間,對確已搬遷的貧困移民按1500元/人的標準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2017年以來共向131 萬易地扶貧搬遷貧困移民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19.7億元。

二是加強和創新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社會治理,推動貧困移民穩得住。創建移民安置區和諧生活共同體,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社區保障體系、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實現自治組織、自治機制、社區便民服務、兜底保障、能力提升“五個全覆蓋”。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務、便于自治的原則,在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建立健全村民或居民委員會、村(居)民小組。將移民搬遷群眾中的優秀人才選舉進入村(居)民委員會,團結帶領移民搬遷群眾脫貧致富。

三是有效助推貧困群眾實現“三保障”。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在助推“三保障”上的重要作用。今年以來共實施因病臨時救助6.2萬人次、因學臨時救助1萬人次。整合臨時救助資金,有效助推6.1萬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完成危房改造。

下一步,我們將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開發的重要論述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三次全會精神,以脫貧攻堅統攬民政工作全局,堅決扛起民政兜底脫貧的重大政治責任,圍繞鄉村振興戰略,扎實抓好民政兜底脫貧工作,全力發揮好民政工作在脫貧攻堅中的積極作用。

現場回答記者提問

媒體:請問彭廳長,精準兜底是做好民政兜底脫貧工作的關鍵,應該如何做到精準兜底?

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彭旻:圍繞對象認定精準,政策落實精準,兜底措施精準,我們著力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嚴格按政策程序認定低保對象。各地嚴格按照“三環節十步驟”(申請核評環節、審核環節、審批環節,申請受理、調查核實、民主評困、一榜公示、鄉鎮低保工作經辦機構審查、鄉鎮人民政府審核、二榜公示、縣級民政部門審批、三榜公示、待遇批準)的程序審核審批保障對象和保障待遇,確保一個環節不少、一個步驟不漏,每個環節都有人把關,每個步驟都確保到位,并加強農村低保對象與扶貧開發對象的銜接,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農村低保范圍。

二是加強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大力推進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充分整合運用各有關部門信息資源,對農村低保原保障對象和新申請家庭的房產、車輛、社保等信息進行比對,破解財產和隱性收入核查難的問題。目前,各市州都建立了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為精準認定低保對象奠定基礎。

三是持續深入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結合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從2018年-2020年持續三年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堅持問題導向,集中治理“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堅決查處農村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開展以來,各地緊盯薄弱環節,對所有農村低保對象、近一年來曾提交申請但未審批通過的家庭、動態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未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開展了全面排查。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對排查中新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逐條銷號、限時整改。今年以來原發現問題和新發現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媒體: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社會治理是打贏易地扶貧搬遷硬仗中的一項重要工作,請問王廳長,民政工作在這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斌:民政工作主要圍繞健全“三個體系”,切實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社會治理。

一是健全移民安置區社區治理體系,努力將移民安置區建成共治共享的和諧生活共同體。合理設置基本安置單元。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務、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則,以強化組織管理和提升公共服務為重點,合理設置基本安置單元。加強安置區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居民自治機制。適時啟動安置區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依法選優配強社區居委會領導班子,選配好居民小組和樓棟負責人。把安置區劃分為若干網絡,構建“居委會-網絡-樓棟”的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安置區社區社會組織建設。大力培育發展健康養老、公益慈善、防災減災、鄰里互助、居民融入、糾紛調解、心理疏導等方面的社區社會組織,引導社會組織、志愿者和社會工作力量為搬遷群眾提供各類服務。

二是健全移民安置區社區保障體系,有效保障搬遷移民基本生活。加強“一站式”服務大廳窗口建設,重點做好戶籍管理、就業、就學、就醫和社保、社會救助、醫保、養老保險等工作。

三是健全移民安置區社區服務體系,提升對搬遷移民的服務水平。在安置區全面建立社區服務中心(站),形成以社區服務中心(站)為主體、各類專項設施為配套、服務網點為補充、室內外設施相結合的服務網絡。加強文化場館、體育活動場所等公共設施建設,以及超市、便利店、電商服務點、寬帶網絡等便民設施建設,提升對搬遷移民的服務水平。

媒體:請問尹局長,如何強化低保政策的兜底脫貧功能?

省社會救助局副局長、綜合處處長尹秀鈺:今年10月,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聯合制發了《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強化對貧困人口的保障力度。

一是強化貧困人口申請低保時的收入抵扣措施。對貧困人口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慢性病、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必要的就業成本等,在申請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時按規定進行適當扣減,進一步增強低保兜底保障功能,進一步增強對象就業意愿和就業穩定性。

二是建立納入農村低保的貧困人口就業“漸退機制”。明確低保家庭成員考取公務員、事業單位,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給予3個月的救助緩退期;對低保家庭成員外出務工、靈活就業,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給予6個月的救助緩退期;對低保家庭成員享受公益性崗位等就業救助,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給予12個月的救助緩退期。

三是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特殊群體實施分戶施保。明確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重度殘疾人(指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指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獲得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人員)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不含整戶納入低保范圍的貧困人口),經個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戶納入農村低保范圍。
  四是穩步提高低保標準。2018年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達3908元/年。下步,貴州省民政廳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低保標準調整新要求和《貴州省國民經濟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關于低保提標的有關要求,繼續穩步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切實增強低保兜底保障功能,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與脫貧攻堅進程相適應。

媒體:貴州省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多,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救助保護工作任務繁重。請問王廳長,近年來,我省在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救助保護方面采取了那些措施?

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斌:近年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各級各有關部門堅持把關愛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決戰脫貧攻堅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細、抓實。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切實維護好兒童合法權益。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的名義在全國率先出臺了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成立了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聯動的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工作領導機構,摸清了留守兒童底數,推動建立了“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關愛服務救助保護體系。

二是強化制度機制建設,健全全程無縫銜接的制度體系。創建信息共享機制,確保動態監測全覆蓋。依托信息系統,完成56.7萬余名留守兒童、6.8萬名困境兒童基礎信息的采集、錄入,適時更新數據并對數據進行分析。建立發現報告制度,強化七類人員(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委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強制報告責任,發現報告線索200余件,第一時間移交相關部門查處。建立評估認定制度,確定風險評估等級,落實相應救助幫扶措施。建立救助幫扶制度,落實救助幫扶政策。建立監護干預制度,教育、訓誡、處罰2592名監護失職的留守兒童家長,申請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2例。建立應急處置制度,兒童福利、未保機構臨時安置214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建立督導問責制度,明確各級各部門職責,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省級專項督導。

三是強化救助服務,健全關愛保護體系。明確1.4萬名駐村干部、社工、志愿者、村兒童福利主任專(兼)職兒童工作。打造4421個村級兒童之家、親情聊天室、心理輔導室、社區“四點半課堂”,實施“童伴計劃”等項目。實施“雁歸興貴”計劃,鼓勵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同時勸導有條件的留守兒童父母攜帶未成年子女外出共同生活,留守兒童數量明顯減少,截至目前全省留守兒童總量為52.4萬人,較2015年減少57.2萬人。(根據貴州省民政廳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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