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管理規范的社會救助體系。正式實施新修訂的《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調整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5個方面內容,新增3.2萬低保對象;推進城鄉低保精準救助,完善醫療救助相關政策,加強臨時救助規范管理,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完善防災減災機制提高災害救助水平。
二是完善適度普惠的社會福利服務體系。加快構建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推進養老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爭全年新增養老服務床位1萬張;擴大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范圍,全面推行醫養融合養老服務模式,深化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加快推進200個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全面規范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登記管理、服務標準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養老機構等級劃分標準,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三是構建良性互動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持續推進社會工作發展,繼續實施“萬名社工專才培養計劃”,深入推進社會工作服務“411”示范工程,促進社會工作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推進社會組織改革,落實全國農村社區示范創建及市級和諧社區(村)創建活動,加快社會組織法人庫建設。
四是推進軍地協調的雙擁優撫安置體系。以慶祝建軍90周年為契機,開展雙擁宣傳教育和社會化擁軍活動;及時調整兌現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標準,全面落實優撫醫療保障和住房優待政策,加大優撫對象幫扶解困服務力度,加強優撫信息化建設;探索建立退役士兵安置社會評估責任機制,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探索建立退役士兵創業基金,落實退役士兵創業優惠扶持政策,扶持引導退役士兵自主創業。
五是建設高效便捷的民政公共服務體系。加快推進第二個市級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啟動第三個市級城市公益性公墓規劃選址,建成一批區縣、鄉鎮公益性公墓和村級集中安葬點;完成建國以來婚姻登記歷史數據補錄任務,推進收養評估試點,開展待收養兒童尋親專項行動;健全市、區縣、鎮街、村(社區)“四級”救助服務網絡,建立尋親服務和身份查詢長效機制。(根據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