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民政局緊緊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不斷推進城鄉社區協商、村民民主監督、“三社聯動”發展等民政領域社會治理改革。
一是積極推進城鄉社區協商。出臺《關于做好城鄉社區協商有關工作的通知》,建立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村(居)委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社區社會組織、業主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居)民代表等多方參與的城鄉社區協商機制。在全市確定136個城鄉社區協商試點村(社區),探索城鄉基層社區協商模式。
二是強化村民民主監督機制。加強村(居)務公開,及時公開強農惠農政策、新農村建設各項資金及使用、農村集體資產和資源處置、村干部民主評議、考核和審計結果等事項,接受群眾監督。健全村務公開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依規對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和落實情況、村務公開情況、民主理財情況、村委會成員履職任職及廉潔自律等情況開展監督。
三是推行社區、社工、社會組織“三社聯動”。扶持社區社會組織,促進社區、社會組織和專業社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實施社區矯治、基層糾紛調解、進城務工人員服務、社區居民自治與家庭融合、助殘惠老、“四點半學校”、居家養老、婚姻家庭等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項目,為轄區居民提供人文關懷、矛盾調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導等專業社工服務,提升社區自治服務水平。(根據重慶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