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黑龍江省委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和《民政部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的行動方案》的安排部署,近日,由省民政廳牽頭,會同省財政廳、省扶貧辦共同制定印發了《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方案》的出臺對于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具有重要意義。
《方案》明確,要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健全農村低保對象認定辦法,加強農村低保規范管理,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加強相關扶貧政策銜接等六個方面重點任務,基本涵蓋了社會救助的各項制度和各個領域,充分體現了社會救助的綜合保障效能,確保兜實兜牢脫貧攻堅底線。
《方案》在政策上實現了兩項突破和創新,將對建檔立卡未脫貧人口基本生活保障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是確立了農村低保漸退制度。對于通過幫扶收入水平已超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但仍屬于低收入困難群體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繼續給予過渡性低保保障,直至穩定脫貧,過渡性保障期一般以一年為準。
二是對符合條件的未脫貧重病重殘人員可按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并明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1)必須是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2)殘疾人必須擁有殘疾證(錄入殘疾人信息系統)且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或智力、精神殘疾等級評定為三級,重病患者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重病條件;(3)家庭財產必須符合低保政策規定的條件。(根據黑龍江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