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湖南省民政廳、發改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質監局、食藥監局等9廳委(局)聯合出臺《關于加強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全省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任務以及保障措施。
《指導意見》圍繞救災物資管理體制機制、儲備網絡、主體責任、儲備方式、調運時效、信息化管理、質量安全以及儲備庫管理等重要環節,指導各地推動建立符合湖南省情的“省-市-縣-鄉”四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從加強領導、相互協同配套投入和多元參與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明確省直9部門在體系建設中的具體職責。
《指導意見》要求,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精神以及“十三五”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的部署,以滿足新常態下的救災物資保障需求為核心,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建設模式,著力構建“省-市-縣-鄉”縱向銜接、橫向支撐的四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逐步實現救災物資儲備網絡化、信息化、智能化,救災物資調運更加高效快捷有序;確保自然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第一批救災物資運抵災區,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指導意見》明確了八個方面的措施辦法:完善救災物資管理體制機制及政策制度;健全救災物資儲備網絡管理體系;強化救災物資分級儲備主體責任;積極拓展救災物資儲備方式,努力提升救災物資緊急調運時效;協同做好救災物資質量監管;全面提升救災物資管理水平;規范救災物資使用和報廢管理。《指導意見》細化了有關指標,如:各級救災物資儲備庫總建筑面積:市級救災物資儲備庫為2900—4100平方米,縣級救災物資儲備庫630—800平方米。省、市、縣三級儲備庫儲備物資規模分別應保障緊急轉移安置12-20萬人、4-6萬人、0.5-0.7萬人需求。
《指導意見》著眼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全過程和各環節工作,強調分級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切實增強抵御和應對自然災害能力,不斷提高自然災害救助水平,有效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主要亮點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強化跨部門協作和應急聯動機制。二是明確落實救災物資分級儲備主體責任。三是倡導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四是強調確保救災物資質量安全。(根據湖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