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湖南省減災委副主任、省民政廳廳長唐白玉在長沙主持召開全省救災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傳達貫徹中央和民政部、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同志近期對抗洪救災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公布了《湖南省2017年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和因災倒損農村居民住房恢復重建實施方案》。
方案要求做到四個確保:即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確保政策、資金落實,規范管理;確保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災后重建任務,春節前所有倒房災民入住新居;確保受災群眾情緒穩定,災區社會大局和諧。
方案明確了五項主要任務:認真做好查災核災和災情上報工作;妥善安排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做好因災倒損農村居民住房恢復重建工作;加強救災款物監督管理;廣泛引導社會各界參與。
方案對救助各項細則進行了明確。如各市縣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將緊急轉移需救助人口、過渡期生活救助人口及因災倒房戶臺賬上報到省民政廳。嚴格落實補助標準,對因災緊急轉移需政府救助的群眾,按照人均300元的標準幫助解決生活困難;對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的受災群眾,按照每人每天20元左右的標準,做好過渡期生活救助。原則上對困難重建戶、按每戶不低于2萬元標準救助;對特困重建戶(特困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家庭),要提高標準重點保障;對一般損房困難戶,按不低于每戶2000元標準救助。(根據湖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