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民政廳、省編辦、省扶貧辦、省委農工辦、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省殘聯等7個部門《關于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6〕77號),全面部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通過有效銜接,形成制度合力,對符合低保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對納入建檔立卡范圍的農村低保對象給予政策扶持,確保到2018年山東省現行扶貧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意見》要求,下一步要重點推動政策、對象、標準、管理、信息等五個方面的銜接工作。政策銜接方面,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規定程序納入低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對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按規定程序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對不在建檔立卡范圍內的農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員,各地統籌考慮使用扶貧開發政策,做到應扶盡扶。對象銜接方面,統一農村低保對象和扶貧對象認定的贍養費計算方法和財產限定條件,提出在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認定時,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家庭成員非共同生活的,相關義務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計入家庭收入,具體計算標準參照低保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完善農村低保家庭貧困狀況評估指標體系,以家庭收入、財產作為主要指標,根據地方實際情況適當考慮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評估家庭貧困程度。標準銜接方面,提出到2018年底前各縣(市、區)農村低保標準全部達到省定扶貧線以上,2017年,中部5市全部達到省定扶貧線,西部6市全部提高到不低于3200元;2018年,西部6市全部達到省定扶貧線。管理銜接方面,縣級民政、扶貧部門每年要開展一次聯合核查活動,統一組織、統一步驟、統一實施,全面復核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確保應保盡保、應扶盡扶。要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逐步把核對機制運用到農村低保對象和扶貧對象的識別和認定中,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農村貧困人口的收入、財產核查。信息銜接方面,縣級民政、扶貧部門要加強溝通,共享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名單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農村低保對象名單等相關信息,每年至少比對1次臺賬數據。
《意見》提出,省級加大社會救助資金投入,重點向保障任務重、財政困難、工作績效突出的地區傾斜;脫貧攻堅期內,省級財政對農村低保省定提標增支部分,給予西部地區補助80%,中部地區補助60%。各地要加強基層社會救助能力建設,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現有編制內,根據轄區人口規模配備3-5名專職民政工作人員;行政村和城鄉社區要根據服務對象數量明確1-2名民政協理員協助辦理低保等民政事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將社會救助事務性、服務性工作交由社會力量承擔。通過各級預算安排的用于社會救助方面的資金,統籌解決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所需資金。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為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務。(根據山東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