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關于配備村級民政專干進一步加強村級組織建設的通知》(皖組辦字〔2017〕21號)和安徽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皖民辦字〔2017〕99號)印發后,全省各地積極貫徹落實民政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民政廳關于加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建設的決策部署。截至目前,蚌埠市、蕪湖市和安慶市已相繼印發配套政策文件,其他各市相關政策文件仍在制定過程中。
從已出臺的政策文件來看,三個市級文件緊扣民政部第五工作組相關要求,嚴格按照省兩個文件精神,并結合地方實際,形成了一系列細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具體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是政策舉措注重問題導向。蚌埠市在深入開展基層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印發了《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的意見》,《意見》立足問題導向,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基層民政工作機構名稱不統一、人員配備不到位、工作經費不足、服務水平不均衡等問題,從設置鄉鎮(街道)民政所、加強鄉鎮(街道)民政工作力量、落實鄉鎮(街道)民政工作經費、設置村(居)民政工作專職委員等多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有力保障基層民政能力建設工作穩步推進。
二是整體部署突出政策拓展。安慶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關于配備村級民政專干進一步加強村級組織建設的意見》在配備范圍上,擴大了該市配備村級民政專干的覆蓋范圍,明確要求全市每個行政村和社居委都要配備一名民政專干,專職從事民政工作,統籌抓好村級后備干部建設,不斷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切實加強對村級民政專干配備工作的領導,確保村(居)“兩委”換屆后實現全市村級民政專干全覆蓋。
三是推進落實加強組織領導。蕪湖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中明確要求,將加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建設作為今年民政工作的重點任務之一,建立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工作機制,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加強與編制、人社、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部門責任到位、政策落實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下一步,省民政廳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地落實省兩個文件工作的指導和跟進,確保已經出臺相關政策文件的地方將文件精神落實到位,同時督促尚未出臺相關政策文件的地方盡快推進相關工作,力爭年底前全省16個市全部出臺相關政策文件,全面落實相關政策要求,全力推進我省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建設再上新臺階。(根據安徽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