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17年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第二批)的通知》(財社〔2017〕96號)和《財政部關于下達2017年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第三批)的通知》(財社〔2017〕97號)要求,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下達2017年第三批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管理機構經費1.122億元,其中人員經費10329萬元,管理機構補助資金390萬元,管理機構用房項目補助經費501萬元。同時,為維護軍隊移交地方安置的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合法權益,省民政廳一并協調財政廳下達各地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調整2016年、2017年基本養老金省級財政承擔經費共390萬元。
青海省民政廳、財政廳要求各地區財政、民政部門及時落實安排好資金,切實加強資金管理,確保經費按時足額發放。(根據青海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