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暑期農村留守兒童安全保護工作,近日,許昌市民政局下發了《關于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防溺亡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暑期農村留守兒童安全保護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安全是國務院賦予民政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能,事關社會穩定和社會道德底線。各地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會同當地教育、公安、群團等部門,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布置、督辦和檢查,支持、鼓勵各部門開展暑期志愿者服務活動,切實幫扶留守兒童。
《通知》要求,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父母要切實提高安全意識,通過 電話、視頻等方式密切保持與留守家人的聯系溝通,提醒留守未成年子女不要涉足水庫、池塘、河灘等危險地區和低洼地帶。當無法聯系上留守家人或監護人時,及時向村(居)民委員會尋求幫助,由村(居)民委員會干部上門探望查看,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片區)要履行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市、縣各部門的工作要求,支持志愿者服務活動,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履行職責;開展轄區危險源排查,關注天氣和汛情變化,提前預警,采取防護措施。
《通知》提出,村(居)民委員會要利用對留守兒童摸排排查契機,全面掌握留守兒童情況,按照一人一策,有針對性地對每名留守兒童安排具體責任人(監護人)和監護措施,做到不漏一人。同時,還重點關注留守、孤寡老人的安全,以防發生意外。(根據河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