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政部等16部門《關于印發〈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2017年6月29日,青海省民政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綜治辦、省發改委等18部門聯合印發了《青海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
《規劃》全面總結了“十二五”期間全省城鄉社區建設取得的成績,全面分析了城鄉社區建設面臨的形勢,從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功能、提升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水平、推進城鄉社區便民利民和專業社工服務、拓寬城鄉社區服務人才來源渠道、健全城鄉社區服務人才培養使用制度、保障城鄉社區工作人員報酬、提升城鄉社區自我服務能力、建立政府購買城鄉社區服務機制、提升社區綜合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十個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十三五”期間全省城鄉社區建設的主要任務,確定了城鄉社區服務能力建設三項重點工程:一是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工程。統籌利用省財政獎補資金、省級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國家支持藏區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建設60個城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1726個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力爭到“十三五”末實現城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70%。二是社區綜合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工程。建好用好社區綜合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力爭到2020年,社區綜合管理服務信息平臺覆蓋率達到70%,依托社區綜合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對社區事務進行管理。三是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社區服務試點項目。統籌利用財政資金在西寧市、海西州部分地區試點開展民政部門向社會組織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和社區便民服務試點,適時擴大試點范圍,推動建立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社區服務新機制。
為保障規劃各項建設任務落實到位,《規劃》要求各地各部門加強組織、協調和督導,研究制定本地區“十三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形成各級銜接配套的規劃體系。同時,建立規劃實施的部門協調機制、動態監測和評估工作機制,確保規劃建設任務保質保量完成。(根據青海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