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由武漢與上海市救助管理站聯合倡議并率先加入的全國首家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聯盟簽約儀式,在武漢市救助管理站舉行,這標志著城市流浪未成年人安置難、就學難、保護性救助難等具體實施性問題,有望在城際間的合作共贏中實現破局。主要建立了六大機制:
一是建立互信協同機制。聯盟城市有責任和義務協同當地政府聯合開展對誘騙、拐賣、脅迫流浪未成年人犯罪、乞討、偷盜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協助流入、流出地救助管理機構對屬地流浪未成年人實施保護性救助、繼續教育救助、兜底救助。
二是建立互動幫扶機制。流出地救助管理機構應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鏈接社會資源,為殘障未成年人提供康復保護,引導適齡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園,為可以接受職業培訓的困境未成人提供免費職業培訓的機會,盡力做好未成年人流浪、乞討預防工作;爭取各級政府支持,為流出地適齡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就業培訓。
三是建立互助查詢機制。對經開展語音識別、DNA查詢、人臉識別等技術性查詢手段,發現疑似流出地城市的,因身體和疾病因素無法提供戶籍地址、詳細身份、本人和親屬信息的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可由流入地城市先行護送特定對象,前往疑似流出地救助管理機構協助查詢。
四是建立協作安置機制。對困境兒童家庭監護缺失、無法聯系困境未成年人親屬,且流出地政府、村、居委會組織采取不理睬、不支持、推卸責任、不予接收安置的典型案例,流入與流出地雙方城市救助機構,需及時報請各級政府機構,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設法解決困境未成年人兜底救助、維權救助和依法保障等。
五是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對國家救助管理條例與相關法規沒有明確,一時又無法或難以處置的流浪未成年人特殊個案,可以通過會議協商、專家指導、交流探討、達成共識等方式,把困難解決在前,將風險點把控在先,把可能擴大,具有一定行政風險的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
六是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于倡議中尚未涉及、目前還不能達成共識的未盡事宜,城市間可以采取電子信函、相約洽談、求同存異、履職盡責等方式、方法尋求協商解決,排憂解難,適時交流、平等對話和友好磋商等渠道,暢通合作基礎,拓展合作領域,著力構建、編織城際間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網。(根據湖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