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安徽省委、省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及時將受災、受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的人員納入救助范圍,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8月4日,安徽省民政廳會同省扶貧辦聯合印發《困難群眾兜底生活保障政策指引》,從落實兜底保障政策、簡化優化工作流程、強化組織領導等方面對做好困難兜底保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指引》要求,各地要落實好兜底保障政策。要加強低保與扶貧政策相銜接,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于符合整戶施保的要堅持整戶施保,對其家庭可不再進行經濟狀況核對,確保應保盡保。加強監測預警,及時把未脫貧戶、脫貧監測戶、邊緣易致貧戶和老少病殘孤等困難群體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員,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導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居民,符合低保條件的及時納入低保范圍。對經救災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難的受災群眾,按照政策規定及時納入低保范圍。
《指引》強調,要扎實落實臨時救助政策。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對急難型臨時救助,鄉鎮(街道)、縣級民政部門可小金額“先行救助”,事后補充說明,對于重大生活困難的可通過“一事一議”審批。健全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合理提高鄉鎮(街道)審批額度。對受疫情等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范圍的,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對基本生活受洪澇災害影響,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受災困難群眾,要通過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
《指引》明確,要完善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進一步規范特困人員認定、審批和終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救助供養范圍。推進簽訂委托照料協議,落實走訪照料責任。通過購買住院護理保險等方式,提升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水平。加強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和設施改造,鼓勵有條件的農村特困供養服務機構,為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低償或無償的集中托養服務。對因疫情、因災導致的“三無”人員,要及時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
《指引》指出,要優化社會救助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水平。簡化優化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臨時救助審核審批流程,以低保信息系統為依托,積極推行社會救助全流程線上辦理,方便困難群眾申請救助。加快推進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在鄉鎮(街道)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參與的社會救助聯審聯批制,縣級民政部門加強監督指導。對經濟狀況核對和入戶調查無疑義的救助申請家庭,可不進行民主評議。強化主動發現機制,各級民政部門要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加強電話值守,確保防汛救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加強部門聯動,建立健全困難群眾求助轉介機制,使各類社會救助求助事項都能得到及時辦理。(根據安徽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