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云南省自然災害以風雹、低溫冷凍、地震和干旱為主,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不同程度發生,尤其是5月進入汛期以來,多次強降雨過程導致多地不同程度受災。
一、基本災情及重大災害過程
5月1日至8月23日,洪澇、風雹、滑坡和泥石流災害共造成全省16州(市)126個縣(市、區)420.31萬人次受災,因災死亡51人、失蹤11人,緊急轉移安置1.84萬人,需緊急生活救助3132人,房屋倒塌1071戶2362間,嚴重損壞1826戶4534間,一般損壞11130戶24346間,農作物受災面積294.0千公頃,絕收41.88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45.57億元。
自從7月份進入主汛期后,全省自然災害呈高發態勢,各項災情指標顯著增加,與前期(5月1日至6月30日)相比,受災范圍迅速擴大,新增受災縣35個;死亡(失蹤)人口數迅速增長,為前期數字的4.2倍;其余各項指標均有大幅增加。從各階段災情損失數據來看,我省災害損失主要集中于7月1日之后,尤其是因災死亡(失蹤)人口、緊急轉移安置、嚴重損壞房屋間數和一般損壞房屋間數等災情指標,數值均占入汛后災情數值的七成以上。
二、備災減災工作開展情況
(一)認真做好備災減災工作。為認真貫徹落實習總書記有關防災減災抗災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防災減災的決策部署,今年4月,省民政廳根據去年修訂出臺的《云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修訂印發了《云南省民政廳救災應急工作規程》,督促指導各級民政部門盡快修訂完善相關預案和工作規程。6月下旬,省民政廳結合二季度全省民政工作重點督查,派出9個由廳領導帶隊的工作組,深入各地檢查防災備災尤其是防汛備災工作情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24小時專人到崗值班制度,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做到災情發生后能夠得到迅速處置。為做好新災應對準備,省減災委、省民政廳先后3次下發緊急通知,要求省減災委成員單位和各級民政部門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和省領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實做好當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同時,不斷完善災情會商核定和災情通報制度,主動加強與地震、氣象、水利等有關部門的協調和配合,溝通災害預警信息,通過多種方式向各州市發布預警響應,提醒各地及時做好災害應對準備。5月以來,根據省氣象局發布的重要天氣預報,在多次強降水天氣前及時向省減災委成員單位及各級民政部門發布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截止目前共發布預警信息11期。其中,8月23日強臺風“天鴿”登陸后,省減災委辦公室、省民政廳立即向各州市發布預警信息,要求全省各級民政部門高度重視此次災害過程,及時向各縣、鄉發布預警信息,一旦災情發生及時上報災情做好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
今年省民政廳采購的2000萬元的省級救災物資,已經全部入庫。目前,全省共儲備中央和省級救災帳篷9.85萬頂、棉被30.5萬床、毛毯4.9萬條、毛巾被4.8萬床、棉大衣13.9萬件、衣服6.5萬套、折疊床12.35萬張、床上用品7.4萬套、應急燈1.71萬盞等30多個品類的救災物資;結合災害趨勢預測,科學調整省級物資儲備布局,在加強省級和州(市)儲備的基礎上,按照每個縣(市、區)不少于500頂帳篷,1000床棉被、1000件大衣、500件衣服、200件彩條布的標準,對多災易災和地震重點危險區涉及的縣(市、區)進行重點代儲。
(二)加大力度做好災情管理工作。今年以來,省民政廳共向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報送災情快報9期,各州市通過國家自然災害災情報送系統上報災害信息100條。針對全省各地在災害報送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近期省民政廳下發《云南省民政廳關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災情信息報告工作情況的通報》,要求全省各州市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密切關注災情,確保第一時間及時響應,避免非工作時間特別是節假日期間發生的災情報送不及時現象;對造成人員傷亡或媒體反映的災情信息,要主動、迅速了解核實和上報情況。對發生在地震災害隱患點、工礦企業、建筑工地、旅游景區等造成人員傷亡又難以第一時間定性的突發性災害事件,要加強與本地區應急辦、減災委成員單位的溝通聯系,客觀上報有關情況。
截至目前,省減災委辦公室共召開2次災情會商會,國土、農業、水利、氣象和地震等減災委成員單位對每季度災害損失情況進行通報,由省減災委辦公室、省民政廳進行綜合匯總,向省委、省政府上報本季度全省災情。同時,省民政廳與各相關減災委成員單位間密切溝通,在每次重大災害發生后開展不定期會商,確保災情數據的準確性。(根據云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