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防災減災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防范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省政府辦公廳發布《湖北省綜合防災減災“十三五”規劃》(鄂政辦發〔2017〕23號)。
《規劃》總結回顧了“十二五”時期我省防災減災救災主要成效,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時期我省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面臨的機遇挑戰。《規劃》認為,“十二五”時期我省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不斷完善,自然災害工程防御能力穩步提升,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救災水平顯著提升,防災減災科技支撐作用有效發揮,防災減災社會參與不斷擴大,但仍面臨各類自然災害呈高發態勢、城鄉基層防災減災存在短板、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等嚴峻形勢。
《規劃》提出“十三五”時期我省防災減災救災主要任務為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加強自然災害風險綜合防范能力建設、加強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加強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共五大方面,將重點推進自然災害綜合信息服務系統工程、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工程、城鄉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工程、自然災害應急專業隊伍建設工程、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工程等重大工程。
《規劃》要求,要著力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新階段相適應的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到2020年我省自然災害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自然災害風險防范能力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和綜合應對能力進一步提高,科技減災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城鄉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進一步加強,為全面推進“五個湖北”建設,加快推動“建成支點、走在前列”進程,在中部地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積極貢獻。(救災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防災減災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防范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省政府辦公廳發布《湖北省綜合防災減災“十三五”規劃》(鄂政辦發〔2017〕23號)。
《規劃》總結回顧了“十二五”時期我省防災減災救災主要成效,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時期我省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面臨的機遇挑戰。《規劃》認為,“十二五”時期我省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不斷完善,自然災害工程防御能力穩步提升,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救災水平顯著提升,防災減災科技支撐作用有效發揮,防災減災社會參與不斷擴大,但仍面臨各類自然災害呈高發態勢、城鄉基層防災減災存在短板、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等嚴峻形勢。
《規劃》提出“十三五”時期我省防災減災救災主要任務為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加強自然災害風險綜合防范能力建設、加強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加強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共五大方面,將重點推進自然災害綜合信息服務系統工程、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工程、城鄉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工程、自然災害應急專業隊伍建設工程、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工程等重大工程。
《規劃》要求,要著力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新階段相適應的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到2020年我省自然災害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自然災害風險防范能力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和綜合應對能力進一步提高,科技減災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城鄉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進一步加強,為全面推進“五個湖北”建設,加快推動“建成支點、走在前列”進程,在中部地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積極貢獻。(根據湖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