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民政廳印發《關于做好“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的通知》,從文件下發之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活動。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根據冬季救助工作特點,加大街面主動救助力度,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救助活動,幫助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安全、順利過冬。
《通知》指出,各地救助管理機械要切實規范工作流程,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配齊配強一線工作隊伍,落實救助資金、物質到位,開展站內設施設備安全檢查,保證工作暢通運行。
《通知》強調,各級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民生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對“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確保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得到救助服務,讓困難群眾在寒冬中感受到黨和政府溫暖。(根據湖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