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民政廳出臺《河南省養老領域社會工作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推動在機構養老、社區養老領域開展社會工作服務。《規范》對河南省養老社會工作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類別與內容、服務流程、服務提供方法和質量控制提出了具體要求。
《規范》依據民政部《養老機構社會工作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結合河南省社會工作發展實際,突出地方特色,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的服務流程和提供方法,注重質量控制和督導。在老年社會工作服務的基本要求方面,明確了社會工作者的工作原則、倫理要求和繼續教育,細化了對服務場所、設施設備和安全要求;在服務類別與內容方面,界定了對健康評估、環境適應、關系調試、矛盾調處、心理支持、休閑娛樂、教育發展、資源整合、臨終關懷等9類服務;在社會工作專業流程及方法方面,針對養老服務各個環節的特點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導意見,規定社區工作每次活動時長應不超過120分鐘,老年人人數不超過200人;社會工作者應負責帶領小組,并安排1至2名社會工作者、護士、護理員或社區工作人員協助;要求養老機構每100名老人應配備至少1名社會工作者,社區每200名老人應配備至少1名社會工作者。此外,《規范》強化了專業服務的質量管理、制度建設和檔案管理等職能,對督導對象和督導內容也做了明確要求。
《規范》的出臺,有助于推動河南省養老領域專業社會工作專服務發展,強化養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專業社會工作在養老領域的標準化水平,將進一步激發社會組織對養老領域社會工作服務的活力,對提高河南省機構養老、社區養老社會工作專業化水平有重要指導意義。(根據河南省民政廳信息整理)